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完成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1.局党组书记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2.局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局机关党委书记是局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局属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4.局属各党支部书记是局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5.局属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本股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股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二、责任内容
1.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x届x次全会、市纪委x届x次全会、区纪委x届x次全会以及省、市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2.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教育党员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权利义务和基本条件,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x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衷心拥护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主动看齐核心。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加大跟踪督查和检查考核力度;局机关党委和局属各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党风廉政状况及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及时制定党风廉政整改措施或下一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主动向局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配合驻局纪检组开展工作,按季度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4.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局机关党委和局属各党支部必须按照“对应职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落实领导之责、谋划之责、监督之责、问责之责。局机关党委书记、局属各党支部书记必须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局党组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尽到教育之责、推动之责、监督之责、检查之责。驻局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督促局党组班子成员、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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