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局局长中心组研讨发言】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深入实施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及低收入脱贫人口过万两年专项行动,确保2023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6.5%,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6%以上。
聚焦技能提升,让更多农民挑上“金扁担”。群众增收,短期靠就业,中期靠产业,长期靠教育,并把技能培养提升贯穿其中,促进脱贫劳动力向更高薪酬、更稳定岗位转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城乡教育一体推进,加大对边疆少数民族特别是特少民族、直过民族教育帮扶力度,落实北部县市对南部县的对口帮扶政策。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注重对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抓好全市9.5万人次脱贫劳动力培训,突出实训实作,提高培训实效,确保培训一个稳定就业一个。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确保雨露计划毕业生90%以上毕业即就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做好全市37.72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保障群众增收。坚持外出转移就业与就地就近就业“两手抓”,持续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开发公益岗位潜力,重视发展代工产业,不断壮大园区经济,让更多的群众在家门口就业。
聚焦利益联结,让更多农民搭上“快车道”。加快“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发展,做好“土特产”文章,向一二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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