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
前言
A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不断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认识、推进民主政治实践创新取得的重大成果。我们要加强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阐释,充分揭示其理论价值、实践价值、世界价值,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更旺盛的生命力。
一、有根有源有传承
A总书记指出:“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全过程人民民主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为思想来源,形成发展于党带领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壮阔历程,注重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和养分,有根有源有传承,是我们党不断推进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
民主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政治理念。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念,既要从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一般价值和理论的思考中认识,也要从其对于未来理想社会新型民主政治的构想中去把握。《共产党宣言》提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无产阶级民主政治为消灭剥削和压迫、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现实政治社会条件,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和支持。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作为推动民主进步的真正动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革命斗争中。土地革命时期,党在中央苏区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开始了区域性政权民主建设的探索。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根据地实行“三三制”,建立抗日民主政权,以参议会为最高权力机关,建立各级立法、行政、司法机关。《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的公布、“豆选法”等选举形式的创造,保障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和广泛性。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建立和巩固国家政权,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架构、经济基础、法律原则、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并不断发展,中国人民通过艰苦奋斗取得的民主政治权利以制度的形式巩固下来。
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我们党领导人民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民主、法治、公平等观念深入人心,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基层民主等有序推进,依法治国顺利展开,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逐渐深入……民主发展的政治制度保障和社会物质基础更加坚实。
新时代以来,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取得历史性成就,成为新时代我国民主政治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标志性成果。
二、体现我们党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
A总书记强调:“如何把民主价值和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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