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知、明”中用好纪律“戒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对标**学习教育的目标和要求,在学纪、知纪、明纪中校正思想和行动,用纪律“戒尺”进行自我约束、自我鞭策,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学纪要明白“纪律是什么”,让“戒尺”存于心,做明辨是非的清醒人。***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心有所戒,才能行有所止。纵观先前落马官员,纪律意识淡薄是他们的共同点,缺少了对纪律的敬畏,私欲就难以克制、不断膨胀,结局便是滑向堕落腐朽的深渊。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对照党章党规学、联系实际学,吸取典型案例和身边案例中的反面教训,在常学常悟中牢记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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