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举措”提升**学习教育“含金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的通知》,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应着力用好“学、检、改相结合”“排查纪律风险点”“落实学习教育制度机制”这三项举措,让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让**学习教育更具“含金量”。
坚持学、检、改相结合。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开展**学习教育,就是要强化认识严明纪律,查找问题及时纠正,阻塞漏洞防止滑坡。从党员、干部违纪案例中不难看出,有的对**学习不上心,浮于表面、未触心灵;有的学归学做归做,心存侥幸、学改脱节;有的无视**党规,将学习抛之脑后,在不知不觉中滑向违纪泥潭。增强**学习教育实效,需要把学、检、改结合起来。要逐条学习理解,逐款自检自纠,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敢于起底并列出清单;要秉持对党忠诚老实的政治态度,对于潜在性违纪情形,自觉敲钟警醒,强化自我约束,防止纪律滑坡;对于苗头性倾向性违纪行为,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诚心实意接受组织批评教育,体现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觉悟。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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