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时刻心存敬畏规范自身言行不越界(7226字)
同志们:
本次**学习教育学习的重点是《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彰显了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底线。《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戒尺要求,划出了党员不可碰触的底线。作为党员干部,要利用此次**学习教育的机会,充分了解《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鲜明特征,深刻认识新修订的《条例》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意义,进而抓好新修订的《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今天的专题辅导,重点从三个方面与大家进行交流,也算是依次宣传解读。
一、从意义角度来说,新修订的《条例》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的最新成果,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有158条,与2018年修订的《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从《条例》的修订可以看出,党对于我们党员的政治意识有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新时代的党员,政治规矩和政治意识必须要有更好的提升。《条例》要求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难点问题,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决定,让党员干部们能够做到自警、自省、自知,将石铁般的纪律真正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转化为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义务的自觉。此次修订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
(一)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本次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本次《条例》修订,将***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在第二条增写“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在第四条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条例》将***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保持与二十大党章一致的制度建设需要。党的二十大已经修改了党章,而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党章中有关纪律规定必须通过**处分制度的修改完善来得到具体化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党的二十大作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明确要求“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总结实践经验,与时俱进完善相关条文,就是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促进全党更加自觉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比如,在政治纪律中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在总则中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等。
(三)新征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现实需要。《条例》的修订以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为导向,从纪律保障层面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忧患意识。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纪律问题和违纪情形亟需在**处分条例中进行具体规定。在指导思想上与时俱进,明确将“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写入总体要求,规定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守初心使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在内容上丰富完善。新修订的《条例》围绕“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总体要求,补充了一系列具体规定,为大党独有难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纪律规章。如第五十六条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等破坏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问责处理;第一百三十一条新增“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可以说,新修订的《条例》内容更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全面落实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大大提升了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执纪力度上注重从严。如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党员在**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等等。新修订的《条例》充分体现了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执纪力度上的全面从严。
二、从监管角度看,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时强调,“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这是着眼新时代新征程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标准要求。在全链条上持续用力,就是要坚持责任上全链条、责任环环相扣,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在全周期上持续用力,就是要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在全覆盖上持续用力,就是要坚持对象上全覆盖,面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管党治党上没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uaisuzugao.com/118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