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工作计划
各基层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省委**学习教育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学习教育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启动部署**学习教育(4月15日至20日)。
校党委、各基层党组织部署开展**学习教育工作。起草《**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学习教育工作分工》。
(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2.党员、干部抓好个人自学、问题检视(4月至7月)。
党员、干部把自学作为重要方式,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紧密结合实际,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分管领域、部门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党规**校正思想和行动。
(牵头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3.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月至7月)。
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采取研讨交流、专家辅导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条例》。
(牵头责任单位:宣传部、各二级党委)
4.做好党支部集中学习(4月至7月)。
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以学习《条例》为主体,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
(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5.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5月上旬)。
按照原原本本学的要求,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采取领读导读、研讨交流、专家辅导等方式,逐章逐条学习《条例》。
(牵头责任单位:党校、宣传部)
6.融入相关培训班次(4月至7月)。
相关培训班次中安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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