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副校长讲党课:努力成为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是一个大课题,需要各个方面、各个层面、各个界面来加强研究、抓好落实。在座的各位是党校的新生力量,这支力量在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不容忽视、不能小觑的作用。但是,新生力量要转化为生力军,还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我们年轻同志积极努力。如何努力?我想从三个方面谈点个人的认识和体会:第一,认知党校;第二,融入党校;第三,奉献党校。
一、认知党校
“认知党校”,就是要能够深度把握,对“党校”有全方位立体化的认识,达到“认知完善”。只有“认知完善”了,才能增强在党校工作的荣誉感、不断增强作为党校人的自豪感。“认知党校”,途径很多,我个人认为,最重要的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从A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中深度把握党校;另一方面,要从《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中全面认识党校。
(一)学习贯彻A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做好党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学习贯彻A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做好党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党校因党而立、因党而兴,党校事业发展始终与党和国家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党校教育历史可以追溯到1924年5月,党在北京、上海、广东、湖南、湖北、江西等地相继举办党校,在我们党极其弱小、党员人数还不多的时期,就已经把对党员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组织实施,把办党校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强化推进。党校教育的发展历史十分悠久,党校事业在兴党强国中的作用十分重要,这是我们党校人干事创业的根基,也是职业自豪感的根基。
A总书记对中央党校很有感情,对党校工作高度重视、十分关心。从党的十七大到十八大5年间,兼任中央党校校长,58次到中央党校,亲自讲18个开学第一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党校工作,最显著的就是2015年12月11日至12日,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A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刘云山主持会议。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王岐山、张高丽出席会议。A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办党校、办什么样的党校、怎样办党校这个根本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党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A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内涵丰富、系统完备、逻辑严密、相互贯通,形成了科学体系,“是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陈希指出)。围绕主题,我选取几段,与大家共同学习理解。
A总书记指出:建立党校、办好党校,是我们党不断巩固、加强和提高自身的需要,也是党的事业不断前进和发展的需要;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政党像我们党这样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新时代党校工作与形势发展高度契合,与党的建设同步前进。特别是A总书记对党校工作高度重视,强调了党委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把党校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开创了党校工作的新时代。但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越是各方高度重视,自身肩负的责任就越大,不负历史重任的担当和自觉就越发显得重要。
A总书记强调:党校姓党,就是要坚持一切教学活动、一切科研活动、一切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
A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核心就是强调党校是党的学校,因党而立,党校姓党是天经地义的要求,如果党校不姓党,那党校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新时代,党校在党的建设中不同于一般、不同于以往、更不同于其他,办学治校的标准和要求更高。
A总书记指出:不断把领导干部集中到党校来学习培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帮助大家向党中央看齐。
大家注意,A总书记在这里用了“帮助”一词,这既有对党校能力、任务、职责高度认可的深刻含义,更有对党校工作有力指导寄予厚望的重大意义,帮助必须是以能力为基础为条件的,没有能力怎么给予他人以帮助?党校要成为政治上向党中央看齐的阵地、思想上引领党员干部的高地,首先要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上必须过得硬;其次,还要在从严治校上有成效。从严治校是从严治党要求在党校的具体体现,以严格的校规校纪加强对学员的管理是一方面,而坚持以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来规范党校教职员工言行更是重要的一方面。
A总书记要求:党校是党的重要窗口,必须保持风清气正;党校教师在自身党性锻炼上要更严格,努力做模范党员,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学员。
从这个层面讲,党校教师和工作人员“不一般”,我们肩负着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党校形象、党员形象的莫大责任,理应具备党性强、素质高的职业素养,在各方面当表率作示范。党校不是真空地带,也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越是使命光荣,越是责任重大,越是不敢放松。
(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全面把握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新要求
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党中央先后三次印发“党校工作条例”。1995年9月6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校暂行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来明确党校工作。2008年9月3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去掉“暂行”字样。2019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这三个条例基本上以超过十年为一个周期,进行完善,反映了不同时期党对党校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党领导下的党校,顺应形势发展、提升工作水平、发挥职能作用、不断与时俱进。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建设,这是党的事业发展、管党治党的制度保障。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具有权威性、指导性、专业性,《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作为“党的思想建设”体系中的重要法规,对进一步做好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作出了新的规范,是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在党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新《条例》内容十分丰富,13章70条。对比1995年《暂行条例》9章57条和2008年《条例》11章60条,条文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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