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

    ?XX市安委会2024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守底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密防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非生产经营性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群死群伤,确保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将传达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常委会会议、党组(党委)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推动将安全生产作为各级党校主体班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关键少数”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将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以及安全宣传“五进”纳入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协调主流媒体联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普及全社会安全理念意识。(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旅广体局牵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地分工负责均涉及,不再重复表述)
    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2.压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湖南省《实施细则》,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及时更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党政领导干部要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述职重点内容。坚持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党委主要负责人全年主持党委常委会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全年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不少于2次;党委会其他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全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或安委会全会、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研究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守底行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政府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期整改省、市安委办交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组织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滚动排查重大安全隐患,主动协调加强铁路、电力等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安委会依职责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等分别负责)。市县两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加强向同级党委、编委汇报,切实进行调查研究,推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市安委会牵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工负责)
    3.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XX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XX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明确XX市新行业新业态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切实履行部门行业安全生产主管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各级专委会及办公室工作规程和联席会议制度,12个市专委会全年召开专业委员会议不少于2次,协调解决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向本级安委会(安委办)书面正式报告工作情况2次及以上。牵头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要求,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高危企业100%建立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均要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按期整改、严格管控省市安委办交办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加强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和风险管控,按照“业务相近”“业态相似”原则,明确职能交叉和氢能等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分工,切实消除盲区漏洞,落实电动自行车、醇基燃料、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监管。推动各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参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做法,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推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细化内部责任分工,配齐建强工作力量。(市安委会牵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4.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燃气、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组织1次演练,切实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落实五到位。持续推行“一会三卡”制度,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坚持培训与考核、定责与追责相结合,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对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分级分行业组织安全管理能力抽考。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切实强化事故隐患排查,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对排查出来的风险落实分级管控措施。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市安委会牵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工负责)
    5.健全完善考核巡查等工作机制。强化巡查机制作用,根据市委政治巡察工作安排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政治巡察,巩固健全安全生产巡查与政治巡察对接机制,确保政治巡察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问题隐患整改和追责问责落地落实。发挥安全生产巡查利剑作用,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市区及单位及时组织开展专项巡查,督促地方党委政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开展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方案,科学制定评分标准,科学设置考核流程,强化日常考核和对党政干部与企业的现场抽查。同绩效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高权威性。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理直气壮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市安委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6.严肃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等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倒查事故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要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对非法矿山、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县、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市安委会牵头,市纪委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标准技术等方面,依据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典型一般事故挂牌督办和提级调查。定期开展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注重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建立长效机制。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制度,建立部门事故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开展1次安全生产事故形势分析。(市安委会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7.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部署,以市安委会名义印发《XX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出台实施方案和子方案,强化动员部署,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督促指导。市安委办成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全市各级安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安全责任。(市安委办牵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8.实施安全守底行动。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政府金融办制定《安全守底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安全守底行动工作专班,出台专班工作规则,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守底行动中“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目标要求,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政府金融办分工负责)
    9.持续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强化企业自查、行业互查、专家诊查、警示片曝光“三查一曝光”举措,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指导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各地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建立举一反三排查风险隐患的制度规定。运用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系统、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系统,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实施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强化校园、医院、燃气、居民自建房、体育馆、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身边安全隐患,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住群众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公共安全底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0.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穿透力。推动全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落实分级分类执法,依法开展计划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坚持“双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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