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法院调研工作会上的交流发言
一年来,*中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充分听取、审查、回应律师意见的办法》,以普通程序案件为重点,以五大机制、15项具体举措推动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做好办案效率与监督效果的统一,助推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
一、以畅通渠道为基础,搭建听取律师意见“三种平台”
开通在线平台。搭建会见平台。在全市法院设立律师会见室,开通诉讼材料收转“云柜”,规范法官与律师会见程序和纸质资料收转流程。规范庭审平台。严格落实二审开庭“应开尽开”要求,2024年一季度,刑事二审开庭率远超既定目标提升至50%。严格落实争议焦点制度,在庭审中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证据交换情况,准确详尽地归纳争议焦点,并征求当事人、律师意见,引导当事人、律师围绕归纳的争议焦点展开充分的举证、质证以及辩论,以庭审实质化力促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实质化。
二、以专门区分为重点,严把审查律师意见“三个环节”
提炼归纳专门化。标准化规范审理报告格式,对律师意见予以专门表述,要求承办法官围绕审理重点和争议焦点,准确提炼律师意见中的主要观点、证据、论证理由和结论,明确要求就是否采纳逐一说明。汇报展示专门化。对于普通程序案件提交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讨论评议时均要求制作律师意见陈列表,直观化展示争议焦点、律师意见、法律依据及采纳与否。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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