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的一致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单位的汽车定点维修及相关服务单位。双方依据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就其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汽车的维修、保养、装饰、洗车、轮胎及汽车饰品。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24小时救援服务。
所采用的零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维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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