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措施清单)

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措施清单)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XXX统一安排,某区安委会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25年10月2日,在全区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按照《某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某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远近结合、系统治理,真正实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遏制事故,全面提升化工行业全生命周期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实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精准治理,着力破解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健全完善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五大体系”,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以更有力更精准更科学的举措,覆盖化工园区和所有化工企业,开展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的全方位、全过程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实现各类风险可防可控,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大幅提升。
    ——健全完善排查整治体系。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隐患底数,实施标准化、规范化排查整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健全完善源头治理体系。严把“准入关”控制增量,严把“转型关”优化总量,延长“产业链”减少危险物质存量,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改造提升一批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发展壮大一批高端、智能化工企业,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健全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推动党委、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进企业开展岗位责任制检查,狠抓“基层、基础、基本功”和“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工艺纪律”,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二、深化实施八大工程
    (一)深化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
    1.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完善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组织应急管理部和消防救援大队,依据《安全专项检查细则(试行)》,每年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联合督导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好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用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线上巡查监管措施,精准防控安全风险。
    2.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依据国家和省有关高危细分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指南,对全区硝化、过氧化(包括双氧水)、氟化企业,液氯生产企业,苯乙烯、丁二烯、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等企业,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隐患对标自查自改,组织高水平专家队伍或委托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诊断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强化执法验收,督促企业彻底整改。
    3.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依据《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将5年内主要设备运行时间即将超过20年的装置纳入治理范围,实施分类整治,制定落实“一装置一策”整治方案,加强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对运行不稳定、存在重大隐患的老旧装置,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2023年年底前,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
    4.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防控。依据《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排查指南(试行)》,2023年11月底前,组织开展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全面排查、评估分级、分类管控,有效防控安全风险。突出现存投用时间长、深度评估为高和较高安全风险等级的液化烃储罐区,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核查推动企业“一罐区一策”整治提升。
    (二)深化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程
    5.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按照《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和《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2023年12月前,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据《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组织自查自改,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聘请高水平专家开展帮扶式、诊断式检查,严格精准监管执法,推动企业将安全风险辨识不全或不准、管控措施缺失或不落实等,参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治。
    6.高危作业场所人员数量限制。将高危作业场所超过10人的,参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作业场所,全面排查建档。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运行装置进行检维修作业时,作业风险区域原则上不超过6人。建好用好人员自动定位、智能视频监控等信息化系统,强化现场作业人员管控,及时预警处理。
    7.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依据《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全面排查整治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风险。落实省特殊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指南和清单,深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指导企业排查确定低概率、高风险的堵漏、清罐、切水、非计划检维修等作业清单,参照特殊作业进行管理。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暂停动火等特殊作业,确需作业的严格升级管理。2023年11月底前,健全完善特殊作业信息化审批和全过程视频监控系统,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高危作业实时监控视频上传市危险化学品智能监测预警平台,高效精准管控安全风险。
    8.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排查整治。突出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以打“卡子”等带“病”运行安全隐患为重点,按照全面排查评估、分类施策的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完善防控措施,及时根治隐患。指导企业深入开展泄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严格设备设施管理,强化设备设施预防性维修和完整性管理,提高危险化学品泄漏管理水平。
    9.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安委办、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已完成的环保改造项目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在选用污染防治技术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实施环保改造时要认真开展风险评估、做好变更安全管理。
    (三)深化实施化工产业安全发展格局重塑工程
    10.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明确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化工建设项目安全审批,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从严审批涉及一二类急性毒性气体的和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以及生产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氯酸钾、氯酸钠等高风险的建设项目,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新建项目不予安全生产许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定的新建项目不予核准。
    11.依法依规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优化区域布局、压减低端产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化工产业规划。落实淘汰落后化工技术和装备目录,分期分批淘汰一批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停产整顿一批风险隐患突出、人员素质较差的企业。
    12.推动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退出。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在城市主城区、居民集中区等区域内,与周边居民区和重要公用建筑设施防火间距、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不符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安全环保不达标的化工企业,限期搬迁、转产或关闭退出。
    13.推动化工企业兼并整合重组。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管理能力强的化工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支持完善产业链条;鼓励产品单一、规模较小的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企业之间以产业链为纽带兼并重组,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
    14.加快发展高端化工产业。坚持高端发展,对标国内外先进化工园区和产业集群,聚焦全区盐化工等传统行业,加快建设高端耗氯项目,实施多元化路线发展,拉长产业链条,减少链条终端危险物质存量,避免同质竞争和低端重复建设。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加强高品质绿色低碳材料研发应用,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和产能,推进化工产品向功能化、高附加值化发展,推动化工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四)深化实施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工程
    15.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XXX区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进一步自评自改、整治提升,压实安全监管责任。2023年年底前,完成封闭化管理和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2024年5月底前,XXX区建成完善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进一步完善封闭设施,真正实现封闭化管理。
    16.加快推动化工企业进区入园。落实省、市有关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进区入园的指导意见,园区外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化工生产项目。摸清园区外化工企业产品、技术、装备现状,实施分类精准引导,优化存量结构,结合企业发展需求,有序推动企业搬迁入园,2025年6月底前,全区化工企业入园率达到45%以上。
    (五)深化实施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改造工程
    17.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严格落实省各行业、各操作单元自动化改造指南,通过系统培训、示范观摩等形式,推动全区现有化工企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采用智能机器人巡检、智能视频监控、在线检测监控等先进技术装备,最大限度减少现场巡检人员,加快实现高危作业场所的无人化巡检操作。
    18.加快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在全区化工企业推广应用精细化工连续流微反应器、自动灌装和紧急切断系统、大型设备远程诊断监测系统等先进安全技术装备。2024年5月底前,全区3家硝化企业全部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等先进技术。具有爆炸风险的装置实现无人化操作,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彻底销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全部实现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人员定位等“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场景应用。
    (六)深化实施化工安全智慧赋能工程
    19.全力配合市危险化学品智能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加快汇聚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区域监控视频,督促企业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管控、特殊作业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视频监控、人员自动定位、智能视频监控、加油站智能视频监控等信息数据,并按要求接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数据应用深度治理,深化企业系统运行质效。落实市危险化学品智能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实现省、市、区、园区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
    20.拓展应用新一代信息化技术。2023年12月前,推广应用工艺生产报警优化管理、自动化过程控制优化、设备完整性管理与预测性维修、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承包商管理等“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进一步推动化工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
    (七)深化实施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工程
    21.健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落实省、市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关规定,将企业区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实行动态评估分级,按照“夯实巩固蓝色、规范提升黄色、帮扶管控橙色、整治淘汰红色”的原则实施差异化、精细化分类监管,对“红”色等级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橙”色等级企业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执法检查,并派员进行指导帮扶,对“黄、蓝”色等级企业实行“两随机一公开”或“四不两直”抽查检查。
    22.实施“两人一企”常态化驻点监督。依据《某省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指导意见》和市相关要求,制定和落实“两人一企”常态化驻点监督工作任务措施清单,每月深入1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不少于2次、深入非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化工企业不少于1次开展驻点监督。驻点监督人员从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街道正式工作人员中选派。
    23.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区有关部门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执法处罚、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等全链条协同机制,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积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聚焦突出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务实管用、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全面推广并予以制度化,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24.完善安全生产诊断服务机制。加强与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高水平机构的深度合作,完善系统诊断、反馈培训、结对帮扶、问题移交工作制度,聚焦诊断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定规范化、制度化整改提升措施,消除企业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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