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文章:文职雇员如何参与监督执法工作
长期以来,基层消防大队的防火监督工作一直处于人少事多,疲于应付的工作状态,许多工作梗阻和不顺畅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亟需转变理念、果断“手术”,切实加快基层消防大队内设机构职能改革,做强做大一线消防监管力量。
一、当前基层消防大队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限的人员用90%的精力去做“冰山一角”的监管工作。目前的消防监督机制仍属于消防救援机构与社会单位之间“一对一”“无缝隙”“保姆式”的检查模式,消防监督力量与被监管单位比例严重失衡。以xxx支队为例,全市共有8个大队、44名监督员,平均每个大队5-6人,承担“双随机”执法、社会化宣传、消防培训、火灾调查、法治审批、协调政府和行业、派出所、农村指导等日常工作,好多非执法性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长期处于间歇式、碎片式状态,持续性、规范性不够。每名监督员人均负责其中的1-2项,即便将主要精力放到执法工作上,一个大队一年里最多只能检查400家单位,所以,努力拼命去做的只是众多单位的“冰山一角”,有限的消防力量在无限的单位监管中愈发孤军奋战、势单力薄。
二是农村消防工作指导的触角无力。以通化为例,从这些年的火灾数据上看,60%以上的火灾基本都发生在农村地区,属于火灾高发区且“小火亡人”多发,来自县区的消防大队的专业指导不够,也没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就像台风一样,中心漩涡在主城区,刮到农村地区已经逐渐减弱消散。更无从系统治理、持续发力,广大农村地区的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的提升难以得到有效输入。
三是行业部门的指导意识足够,效果不明显。2021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将“三管三必须”写入其中(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行业都很注重“三管三必须”工作,xxx总队还推广了消救委实体化运作,目的就是让行业部门动起来,各个行业部门也都有管好消防工作的主观意愿,但是由于培训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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