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理论合集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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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以前文章

1.经济日报评论员:

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1

2.怀集县纪委监委李文幸: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

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张胜军陆丽环: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5

4.洛阳日报:

洛阳纪检监察机关多措并举深挖啃食群众利益的“蛀虫”………………11

5.贵州省纪委监委课题组: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13

6.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宣传部部长何天华: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17

7.张家界市纪委书记王令波: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2

8.娄底市纪委书记毛健刚:

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拔刀亮剑…………………………………24

9.广西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6

10.惠州靶向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9

11.纪锋:

毫不松懈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34二、2024年文章
12.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书记刘爽:

坚定不移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6

1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兰琳宗:

下更大气力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9

14.汉阴县纪委:

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41

15.苟磊:以自我革命持续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

惠及全体人民…………………………………………………………………42

16.海报平:

严惩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4

17.万柏林区纪委:

多措并举坚决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6

18.泾源县纪委: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8

19.谯东镇纪委:

多措并举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9

20.洱源县纪委: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0

21.兴平市纪委:

多措并举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1

22.春秋乡纪委: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52

23.青铜峡市纪委:

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3

24.池州市纪委:

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54

25.阜阳市纪委:

小切口发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5

26.杨媛媛:

用好纪律“戒尺”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7

27.中卫市纪委:

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59

28.平罗县纪委:

多措并举助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走深走实…………60

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

经济日报评论员

(2019年1月15日)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3.87万个,处理

31.6万人。从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到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再到治理民生领域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私分滥发等问题,一系列切实举措让群众感受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自己的利益有人护,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A总书记再次明确指出,要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将“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列为今年六项主要任务之一,彰显了我们党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献身人民的鲜明政治立场,也表明了正风肃纪不止步、反腐倡廉不松劲的坚定决心。
   能不能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群众对党风政风状况的观感。发生在基层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啃食”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同时,更侵蚀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3.87万个,处理
31.6万人。从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到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再到治理民生领域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私分滥发等问题,一系列切实举措让群众感受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自己的利益有人护,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面对当前一些地方基层干部仍然存在的不收敛、不收手情况,我们必须聚焦解决突出问题,从具体的事入手,锲而不舍刹歪风、驰而不息扬正气。要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普遍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改起,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变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具体有效的专项行动;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有“老虎”打“老虎”,有“苍蝇”拍“苍蝇”。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啃“硬骨头”阶段的当下,要确保监督执纪随时跟进,确保各项扶贫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足以动摇有些人的侥幸心理,也无法矫正一些人对“蚕食群众利益”的率性而为。要持续开展对“压黄线”的问责,对“闯红灯”的出拳,对“涉禁区”的亮剑,进一步增强震慑力,形成触高压线如飞蛾扑火的惩戒态势,将问题一个一个解决,以实际行动信服于人民群众。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解决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不仅要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还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要细化工作支撑,做深做实做细市县巡察和纪委监委日常监督,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延伸至基层,真正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立体监督防控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优势,在实践中拓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唯有如此,才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强化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实现宏伟蓝图积蓄磅礴之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 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怀集县纪委监委 李文幸(2020年9月12日)

   在《A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A总书记指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 “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顺党心、合民意,是民心所向。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和工作理念,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植根于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反腐倡廉满意度。
   一、践行为民宗旨,坚持执纪为民。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永远记住人民群众是我们的主人,自觉践行为民宗旨,坚持执纪为民。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时,对于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来访,我们既不能主观臆断、先入为主,更不能视若不见、麻木不仁。应迅速调查核实,并及时向群众反馈调查结果,及时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行为,真正做到“人民有所呼、我们有所应”。
   与此同时,我们在收集违纪违法人员相关违纪违法证据时,还负有保护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的职能。必须态度鲜明,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借助人民群众的一双双“慧眼”,拨云见日,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并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实干者撑腰鼓劲,为担当者担当,对诬告陷害者追究责任,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强化监督检查,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精心谋划“蹲点式”调研监督、“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日常监督,深入开展巡察监督,推进专项巡察向基层延伸,实现巡察全覆盖,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着力在一线发现问题,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切实纠正行业窗口部门的不正之风。
   要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具体事情做起,精准发现、精准查处、精准施治,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完善监管制度,回应群众关切,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实际成效,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新时代

(材料来源:如来写作网 gw.rulaixiezuo.com)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严查基层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在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予以禁止。黑恶势力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予以打击。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纪律审查为手段,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推拖绕躲、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查处利用宗族、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重点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挪用骗取、侵占贪污、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警醒一批干部”的综合惩防目的,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预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张胜军陆丽环

(2021年11月11日)

    “房山区琉璃河镇东南吕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何志强向村民索要受灾救助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月9日,北京市房山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党中央赋予纪委监委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动解决民生痛点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9.7万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3.9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万人。
一、严肃查处微腐败,坚决亮剑“蝇贪蚁腐”

   8月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附近的一处停车场内,身着统一制服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碌地引导泊车,场内蓝底白字的价格公示牌十分醒目。而之前,这座停车场因乱收费问题屡屡被市民举报。
   停车场乱收费、监管缺位、权力寻租等问题一直饱受群众诟病。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于今年5月中旬启动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中,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重点围绕违规设置收费停车场(位)、违规设置收费标准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深挖彻查相关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等问题,规范停车管理行业秩序。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民生痛点堵点,聚焦重点难点,严肃查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坚决斩断伸向村(社区) “三资”的黑手。少数党员干部手握“小微权力”,行为却失管失控,贪污侵占村(社区)“三资”问题,屡禁不止。如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大慈岩村原村党总支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方友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应收账款不入账、虚报工程款等方式,侵占村集体财产共计830296元。方友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向群众索取好处。如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司法局浮屠司法所负责人涂志雄,在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工作过程中,以私人车辆下乡调查需要油费为由,以每次200至400元的标准索取、收受审前社会调查对象或其亲属共计23人次5000元。2021年6月,涂志雄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坚决查处优亲厚友行为。少数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存在优亲厚友,甚至“厚己”的现象。如2019年7月,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公路管理站原站长马良生利用职务便利,私人承揽其管辖乡域内4条公路的修复工程,并收取工程费186686元。2021年6月,马良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坚决查处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如河北省邯郸市魏县沙口集乡贺祥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李相臣于2018年8月,私自要求贺祥社区会计虚列保洁员名额两名, 按每人每月工资700元标准, 虚报冒领9个月工资共计12600元据为己有。2021年4月,李相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冒领的12600元已追缴。
   无论是嗡嗡乱飞的“蝇贪”,还是以权谋私的“蚁腐”,老百姓都深恶痛绝。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分析,“这些问题看起来都是小问题,涉及金额也不大,却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从严整治。”
   “常看万家灯火,常念百姓忧乐。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钢牙啃硬骨头的决心和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二、上下联动施治,形成整治合力

   “网友何某某,您好!您反映的边民补助发放不合理问题,黑龙江省逊克县纪委监委已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我为群众办实事·纪委请您来出题”专栏,对群众反映的边民补助资金发放不合理问题的回复。
   4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平台开通“我为群众办实事·纪委请您来出题”专栏,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选题。
针对收集到的群众留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梳理归纳,相关问题转交相关

地方或部门处置。截至9月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征集群众意见建议10万多条,督办转办转送问题线索和群众诉求2642件,办结1446件。
   聚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专项监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指导意见,部署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832个脱贫县特别是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着力整治在乡村振兴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不力、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不到位以及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推动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到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巩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效,落实指导意见要求,不松不断、持续发力,认真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
   今年1至8月,江西省严肃查处乡村振兴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510个,省纪委监委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全省在涉农资金专项督查中挽回经济损失6100余万元。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纪委监委针对“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涉农项目款项兑付不到位问题,推动将涉及40余户近13万元劳务费及分红款发放到农户手中。
聚焦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纪

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机制化“打伞破网”作出部署。山西、黑龙江等21个省级纪委监委出台文件,结合实际细化完善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等制度机制,上下联动推动常态化“打伞破网”走深走实。
   针对河北保定高敬池等20起重大黑恶案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步跟进督办彻查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同时,指导各地纪委监委对专项斗争中已立案未查结的案件加力攻坚,对新增黑恶案件涉腐涉“伞”问题深挖彻查。
今年1至8月,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057个,给

予党纪政务处分5902人,移送司法机关574人。

三、聚焦问题突出行业和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9月初,黑龙江省鸡西市群众反映的某工程项目拖欠工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被拖欠的17万余元工资即将到账。该问题的圆满解决,与该省纪委监委开展的“点题整治”密切相关。
“点题整治”是各地纪委监委通过广泛征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

题线索,梳理归纳出本地区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并以此为小切口,

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有益探索。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紧盯群众关切,确定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房地产领域信访、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农村集体“三资”、中小学“营养餐”、道路交通领域、窗口单位服务等7项“点题整治”重点内容。同时,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确定整治“自选”动作,如双鸭山市纪委监委对违规办理残疾人证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工程建设涉及资金多,权力寻租空间大,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针对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突出问题,今年6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建立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具体整治、上下联动推动落实工作机制,促进监督监管同向发力。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已排查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项目81260个,查处违纪违法问题114个。
   “‘点题整治’就是把整治的选择权、评判权交给群众。”福建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让群众出题、部门答题、纪委监委监督,用实实在在的成效接受群众的检验。
   福建省纪委监委开门推进“点题整治”,今年下半年先后两次组织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监委特约监察员,与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一起走访察看“点题整治”项目推进情况,围绕“堵疏并举”提出意见建议18条,并形成走访报告,推进相关部门履职尽责。8月下旬,在省纪委监委的督促推动下,福建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山东省纪委监委紧盯停车管理领域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督促市级纪委监委提级办理或直查直办,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查办质量,共督办线索95条。市、县(市、区)纪委监委集中精干力量,优先审查调查,对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问责。8月以来,全省共查处停车管理领域问题121起,处理134人,党纪政务处分32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流于形式问题、医疗领域内外勾结欺诈骗取医保问题、

养老社保领域虚报冒领社保金问题、执法司法用权不公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整治,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用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在强化监督、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还须立足教育引导,着眼防范在前,推进制度创新,形成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全面履行职责,协助、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促进监督贯通,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把监督贯穿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全过程,福建省福州市纪委监委针对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信息不明、公开不实,给基层“微腐败”留下空间的情况,牵头推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探索依托福州市惠民资金网搭建农村集体“三资”公开平台,全面公开全市村集体“三资”,构建阳光公开与基层权力运行监督新模式。截至目前,全市2251个村(社区)已参与“三资”公开,公开资金总额470.31亿元,公开资产总量10.62万项,以阳光公开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深化以案促改,云南省普洱市纪委监委明确凡是发生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案件主办人都要在案发部门或单位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剖析宣讲,督促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最近,普洱市纪委监委到农业农村局召开了一次警示教育剖析会,聚焦该局典型个案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警示宣传教育,让该局的干部深受触动,先后有34名党员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说明有关问题。
   着眼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研判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对症施治,督促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推动监督常态化。浙江省纪委监委对交通领域开展全行业廉政风险排查评估,梳理出10大类32种风险隐患,构建权力运行监测、案件统计分析、综合分析研判等配套工作体系。
   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山东省纪委监委针对梳理出来的停车管理机制不健全、职能部门职责不清等问题,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省纪委监委督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个省直部门制定印发《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

意见》,进一步明确停车管理各部门职责,从规划、管理、立法、执法等方面

解决停车难题。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深入推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洛阳纪检监察机关多措并举深挖啃食群众利益的“蛀虫”

洛阳日报

(2021年9月23日)

   “未将集体资产纳入‘三资’账户管理;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挪用国家专项扶贫资金。其中,骗取、挪用国家专项扶贫资金已涉嫌贪污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去年6月,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伊川县酒后镇大王庙村原党支部委员刘某某违纪违法案。 这是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亮剑”的一个缩影。
   近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集中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得到了群众的点赞。
   “发生在基层的腐败问题,在‘啃食’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同时,更侵蚀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从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到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再到治理民生领域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私分滥发等问题,采取一系列扎实举措让群众感受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自己的利益有人护,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从去年3月起,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脱贫攻坚等11个领域的59项民生实事,紧盯责任单位落实民生实事工作中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了廉洁用权等3方面9类问题的监督。去年6月至7月,纪检监察机关还从2019年以来查处的扶贫领域和涉黑涉恶违纪违法案件中,选取了8个典型案例,在全市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
   脱贫攻坚是重大政治任务,也是第一民生工程。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巡察机构以专项巡察、专项行动、专项督查为抓手,发现并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与此同时,我市还着力高质量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工作。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我市两级巡察机构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实现了对全市3187个村(社区)

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其间,两级巡察机构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97.58%,

移交问题线索全部办结。

   “我干了几十年的村支书,对于村里的大小开支,总想自己说了算,有些事没有严格按规矩办”去年9月的一天,栾川县以案促改“微课堂”走进潭头镇,一名受到党纪处分的村党支部书记面对全镇村组干部,结合自身违纪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
   去年10月,我市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惩“微腐败”、开设“微课堂”、健全“微制度”、管好“微权力”、营造“微生态”等五项工作,旨在通过县、乡、村三级上下联动,以村(社区)组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推动村(社区)组扎实开展以案促改,着力健全完善基层权力运行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五微”并治打通了以案促改的“最后一公里”,吹响了末端“监督哨”,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添了动力。今年6月,市纪委监委又出台了《深化“五微”并治强化村(社区)组“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的若干措施》,措施分为深化廉洁教育、推动村务公开、强化日常监督、加强督办复核、倡树新风正气等5个方面,共18条,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进一步加强。
   据介绍,“五微”并治推广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一批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并及时查摆问题漏洞、建立村级微权力清单,让乡村党员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了纪检监察监督就在身边、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就在身边、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就在身边。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贵州省纪委监委课题组

(2022年9月29日)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
   贵州省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两不愁三保障”以及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社区服务等内容,常态化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2401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4532人,党纪政务处分31334人,移送检察机关664人,问责3272人。
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常态化纠治靶点

   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体上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涉及乡村振兴、普惠民生等方面,对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更高标准、更高期待。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党中央设立5年过渡期,提出“四个不摘”要求,推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落实情况来看,当前依然存在一些短板,有的帮扶政策调整优化不及时、政策落实不充分、政策衔接不到位;有的地方存在监测对象“应纳未纳”现象,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不够完善;有的地方防止返贫监测风险措施不规范不完善,结对帮扶衔接不顺畅、不扎实,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规范,存在闲置浪费现象。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会直接影响脱贫地区工作效果的稳定性,关系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大计。
   城市社区民生领域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城市社区居民民生问题关注度不断提高,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交通保障、市场管理、城市建设、社区管理等诸多领域供需矛盾显现,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与群众期待有差距。如,一些地方在教辅材料征订、校服定制采购、学生营养餐管理等方面,出现违规招标承包、乱收费、吃回扣等问题。又如,有的医疗服务机构违规线下采购,虚报采购价格,过度用药、过

度治疗,增加群众就医负担。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方面。通过一个阶段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群众切身利益得到较好维护,但整治成效巩固提升还与群众期待有差距。如,有的地方和部门民生保障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不严格,在资金申报、审批、核发等环节程序不规范,导致个别干部在民生政策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敷衍了事。又如,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直接或变相骗取补助资金;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这些问题都要求专项治理要常态化、长期性开展,更加注重治理成果的巩固和提升。
   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方面。通过近年来的专项治理,基层“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但一些地方、领域和行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依然树倒根存、屡纠屡犯,呈现出形式多样、手段翻新、表现隐蔽倾向。如,有的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只进行安排部署,没有对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协调指挥。又如,有的干部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准备不足、缺乏后劲,存在“守摊心理”“中游心态”,工作思考不深、浮于表面。再如,有的执行政策习惯层层加码或简单机械一刀切,“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网络投票评比考核”问题依然存在。
二、深化规律性认识,扎实织密联系服务群众纽带

   民生领域点多面广,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加之当前一些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不同地方、不同领域、不同阶段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表现不一、手段多样、危害巨大。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精准把握四个“任重道远”阶段性特征,不断深化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规律性认识。
   要增强政治意识,坚决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责定位,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对党忠诚、人民至上根本要求,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党委(党组)一把手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研究工作、细化分解责任、实地调研指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深入落实,坚决防止“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
   要运用系统思维,贯通联动施治。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贯通起来,将一体推进“三不腐”要求贯彻落实到解决群众

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中,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本地区作风建设的领导统筹,提高作风治理的前瞻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将惩治震慑、制度约束和提高觉悟作为整体目标,统筹衔接“四项监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促进作用,通过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等手段,推动民生领域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细化廉洁风险防控措施,梳理民生领域政策、资金、项目、物资等的监督管理制度漏洞,确保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举措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监督执纪执法。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提升从政治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中集中反映的问题和信访举报量常年居高不下的行业领域,统筹“室组”联动、市县联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深化运用纪法两把“尺子”,不断提高精准监督、精准执纪执法、精准问责的能力,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实现民生领域监督“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
三、提升整治质效,打通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堵点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当前,党带领人民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路,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汲取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和正风肃纪反腐历史经验,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完善治理理念、治理机制、治理模式、治理方法,常态化深入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党委(党组)自觉主动把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突出位置进行部署整治,落实到政治教育、中心组学习、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日常监督管理的方方面面。要督促各级一把手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统筹谋划,及时深入分析研究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具体表现,精准把握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抓好专项整治,以纲带目推动行业及系统治理。要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积极当好参谋助手,深入查找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分

管部门落实好各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监督专责。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涉及民生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全周期管理,既要抓好各项监督的精准分工,又要及时跟踪调度了解工作落实情况。要将各级一把手抓乡村振兴情况纳入政治监督范畴,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着重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四个不摘”要求落实的监督检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药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地方特点、行业特点,找准切口开展专项整治,把正风肃纪反腐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监督制度紧密结合起来,推动监督有机融入治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在强化监督、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防范在前,与时俱进推动制度创新,形成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要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的“四边”工作法,进一步固化完善脱贫攻坚期间探索的“一台账、两清单、双问责、双销号”工作机制,持续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把纠治工作真正做到群众心坎上。要深化以案促改,着眼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导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推动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强化监管、抓早抓小,实现监督与治理同频共振。
   充分运用党的政策策略激励担当作为。坚持处理好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纪执法和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激励担当作为的关系,既把组织的厚爱体现到位,又把纪法的威严彰显到位。紧盯民生领域审核把关走过场、吃拿卡要、截留挪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对敢在群众身上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克服问责泛化、基层化现象。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失、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出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推进“纪、法、情、理”融合,鼓励各级干部秉公用权、勇于创新、担当作为。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宣传部部长何天华

(2023年1月9日)

   A总书记强调:“不正之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不正之风滋生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充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执纪为民的鲜明态度,持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基层监督虚化、弱化问题,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定决心。
一、深刻认识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性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本质是无视群众切身利益。从近年来查处和通报的典型案例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主要是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有的借项目建设之机贪污受贿,有的处事不公优亲厚友,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特殊化,有的吃拿卡要贪占小便宜,有的不作为慢作为,落实党的惠民政策走形变样,有的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欺压百姓,等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有些看似小问题,实则侵占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漠视的是人民群众的疾苦和期盼,伤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感情,破坏的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其严重危害性决不能小看,更不能低估。
   群众利益任何时候都不是小事。相比查处的其他贪腐案件来说,人民群众对身边的“苍蝇”感受更加深切,也更加痛恨。教育就业、住房养老、医疗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的可能就是收了几条烟几瓶酒吃了几餐饭,有的可能就是贪占受贿了几百元几千元钱, 有的可能就是作风散漫办事拖延慢作为……这些行为, 看似 “小事” ,实则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背后大多潜藏着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等问题,绝对不是“小问题”,绝不能熟视无睹任其发展,必须

引起我们高度警觉,严肃认真对待,采取有力的措施坚决纠正和整治。

二、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归根结底问题还是出在作风不实上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没有及时得到纠治,说到底还是作风出了问题。应该说,通过多年持续不断地抓作风建设,相关职能部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增强,干部队伍的作风总体积极向上。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嘴上说的多,行动上落实的少,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甚至成为老大难问题,确实应该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和反省。尽管导致这些问题没有解决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根子还是庸懒散拖、不作为慢作为,宗旨观念淡漠,漠视群众疾苦,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就缩手。不解决问题就是最大的形式主义,不化解矛盾就是最大的官僚主义。改进作风既要“身入”基层,更要“心到”基层,听真话、察真情,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以讲效率、抓落实,办实事、求实效的好效果检验好作风,要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唯一标准。
   抓作风建设重在办实事抓落实。作风建设不是空洞的,作风转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必须抓细节,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落实。人民群众看作风建设,主要不是看开了多少会、讲了多少话、发了多少文件,而是看解决了什么问题。作风有没有变化,老百姓体会最深。如果说“四风”是隔开党和群众无形的墙,那么办事难这个老问题的新表现,则可谓是拦在作风改进之路上的“笑面虎”。服务作风不严不实,实际难题不管不问,政策执行就会出现层层递减,到了基层一线力度必然就会绵软无力,一些困扰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就长期得不到解决。口号喊得响亮不如把实事办得敞亮。事情不好办,原因很多。有时候是流程繁杂,盖个章得跑断腿;有时候是分工不明,你推我来我推他。不管是客观的方式方法问题,还是主观的思想作风问题,说到底,结果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事情不好办、群众不满意。
   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既注重

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决不允许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决不允许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把说的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患无策,只怕无心。只要真心真意,真诚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敢于负责、勇于担当,问题就不难解决,事情就不难办理。
   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共产党人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是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A总书记的这句话发人深省。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老百姓最反感也最痛恨。我们要铭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俯下身子听民意,深知“一枝一叶总关情”的道理,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群众满意”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党尽责、为民造福,实实在在地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不折不扣地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三、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不懈正风肃纪。我们党作为一个在中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对作风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正风严纪反腐的重中之重。以抓铁有痕的坚毅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坚决纠治“四风”树立新风,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通过正风肃纪进一步推动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发现贯彻执行不力的要督促整改,存在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要坚决查处纠正。着力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
   坚决惩治腐败。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腐败与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是党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

作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政治判断,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刀刃向内、重典治乱,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要坚持办案、整改、治理结合,办案、监督、警示贯通,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推动深化改革、堵塞制度漏洞结合起来,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与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推动以案说纪,开展警示教育,弘扬清廉文化,构建正风肃纪反腐长效机制。做好通篇文章,审查调查案件、开展巡视、查处作风问题,都要同步谋划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筑牢思想防线,使“三不”有机融合、一体贯通。以立足政治生态的修复净化,来一体推进“三不”工作,扎实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清廉素养,形成坚守正道、积极向上、担当作为、求实奋进的良好风尚。
   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坚持把“清廉云南”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效抓手,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健全主抓直管机制,在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中同步深化“清廉云南”建设。通过集成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等要素,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重点“清廉单元”建设,示范带动“清廉云南”建设全域推进,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推动政治生态建设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战略,坚持既治标又治本,加大“清廉云南”建设力度,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迭代升级,以“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的政治势能,护航全省现代化建设。“清廉云南”建设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需要具体的行动,必须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盯住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履职担当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源上推动解决堵点、卡点、痛点,切实增强“清廉云南”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认真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以精准监督助力“湖泊革命”专项行动,以及疫情防控一线监督在行动、正风肃纪雷霆行动和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治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抓好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以又严又实的态度和行动,融合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系列行动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保持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政治品格,以实际行动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党员干部清正勤勉、营商环境亲清和谐、社会风气清朗向上、文化氛

围崇清尚廉、政治生态山清水秀,为云南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层层压实责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党组织要肩负起主体责任,“一把手”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常态考核、社会评价等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对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留痕监控、动态管理评价。坚持“一案双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群众反映依然强烈,或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等行为,坚决严肃问责追究,倒逼责任落实。重“整治”,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监督举报平台,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抓好重点领域的监督执纪,着力解决好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违规审批发放低保、落实惠农政策优亲厚友、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守人民情怀。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群众观点,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融入执纪执法全过程,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高度自觉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定立场,及时发现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促进基层办事公开透明,督促落实党中央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落实落细专责监督责任,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整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查处不敬畏不在乎、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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