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全面提升失业人员就业与创业能力的调研报告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近年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全区经济转型升级,在淘汰过剩产能、培育新的增长动能过程中,引发结构性失业等“阵痛”在所难免。妥善安置分流企业职工和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不仅关系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也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及社会和谐稳定。要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之下化解结构性失业难题,需要政府部门提早预警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和服务力度,帮助失业人员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推动全区劳动力供给结构优化,防止“阵痛”变成“巨痛”,确保就业局势和社会稳定。
一、失业人员现状
以我区为例,随着*、*等区内大型企业的转型升级以及被关停的“散乱污”企业,累计产生就业转失业人员*万余名,由于所属行业大部分传统老工业、劳动密集型等产业,失业人员普遍存在:
1、年龄结构偏大。登记失业人员中年龄在*岁至*岁年龄段的比例最高,达到了*%;男性*岁至*岁年龄段的比例为*%;*岁至*岁年龄段比例为*%;*岁以下年龄段比例*%,导致再就业过程中缺乏年龄优势。
2、技能素质偏低。由于传统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较低,对大多数职工的知识文化、专业技能要求不高,加之职工对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能主动提高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水平,导致专业技术单一、老化,普遍无法达到一些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要求,即使有着强烈的就业愿望,也很难在劳动力市场找到相适应的就业岗位
3、择业观念成旧。一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分流职工要在国营企业工作才算正式工作,而在民营经济、个体经济中从业只是临时工,过去社会上曾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一国有,二集体,不三不四干个体”,这种落后的就业观念使失业人员不太接受灵活就业。二是家庭环境的影响。下岗失业人员大多数为“*”人员,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较重,他们不得不放弃外出打工的机会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
二、建议与对策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职工安置分流和再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总量与结构并重、供需两端发力、就业政策与宏观政策协调、统筹发挥市场与政府作用、普惠性与差别化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以稳就业惠民生助推全区发展。
(一)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要切实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在调结构、稳增长的同时,应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健全完善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创业的长效机制,加大“*”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困难家庭成员、被征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除,同时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第三产业,实现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不断促进经济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就业失业动态监测
健全就业和失业监测报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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