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7月31日至8月1日区人大常委会与区政协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入5个省外驻*商会、3家民营企事业和1个施工现场联合开展全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调研活动采取实地察看、互动交流、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全面了解营商环境,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情况
近年来,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持续深化拓展巩固优化营商环境成果,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促进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党政高度重视,完善机制措施。区上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组长的“双组长”的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专组,每个工作专组由分管县级领导任组长;制定了《关于**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全面落实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若干措施通知》《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乡镇和部门。并在社会各领域和企事业单位聘任优化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线上线下广泛征求意见,对损害和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问责的倒逼作用,目前共收到评价*万多条,群众满意度达99.99%。同时,建立领导包联企业制度,县级领导包抓包联商贸流通企业*家、食品企业*家、工业企业*家,定期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二)持续深化改革,精简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国家项目审批管理规定,按照国家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依托“**政务服务网”和“**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实行“网上申报、在线审批、并联服务、数据共享、动态监管”运行模式,打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现即来即办,2023年在线申报项目*个、*亿元,办结率100%。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压减审批时限,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从3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项目可行研究报告审批从5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初步设计审批由1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各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三分之一以上,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办理,确保重大投资项目能够按期高效落地实施。优化在线帮办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帮办窗口”,专门配备工作人员和相应的办公设备,依据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实行“帮着办”“代着办”“引导办”“在线办”等服务方式。
(三)强化监管举措,优化信用环境。发挥牵头部门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通过政府履责管理考核、信用宣传、红黑名单制度等有效举措,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信用承诺制度落实,截止目前,“双公示”数据归集*万条,水、气、暖、企业公开承诺等特定领域信息归集*万条,建立了相对完善基础数据,并对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申请人,提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等便利服务措施,真正实现“让信用信息多跑路,让诚信主体少跑腿”信用环境。为提升市场主体“信用度”,通过优化规范信用修复流程,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支持各类企业在招商引资、招投标等方面免于失信惩戒。截至目前,共为*余户市场主体办理了信用修复,逐渐提高了经营主体守信、重信意识。
(四)聚焦企业需求,全力稳价保供。持续降低企业成本,制定《关于做好**区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全面清理规范城镇水、气、暖、物业行业收费,大力推进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实现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有效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及时启动物价日监测报告机制,从生产和流通两端发力,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配合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五)做实服务文章,提升惠企政策“满意度”。一是针对“融资难、融资贵”,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定期向银行提供全市企业项目融资信息,大力推广“信易贷”应用,实现不见面审批贷,截至目前,“信易贷”平台**区企业注册数为*家,“信易贷”平台共发布融资需求*笔、融资需求金额*亿元,平台授信*笔、授信金额*亿元,为企业融资*亿元。二是不断提升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和在线审批水平,目前申报的*个项目已全部审批办结。三是持续优化办税服务,电子税务局实现“全程网上办”“非接触式办税”*项,审核时间压减至0.5个工作日内,纳税网办率达98%,累计增值税留抵退税*亿元。四是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共开展“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活动17次,成功调解市场主体案件*件,为全区40个乡镇(街道)聘请了法律顾问,全力保障企业安心生产经营。五是针对人才、用地等问题,开展集中攻坚、全力帮扶,切实做到“企业有需求、我们有行动”,亲商、重商、安商、护商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存在问题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我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营商环境持续好转,但从营商环境涉关的主体对象企业所反映的情况来看,部分领域还存在短板。
(一)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个别职能部门“靠前服务意识”不强,还处在“企业群众需要、我们尽力提供”的阶段,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意识不强;部分业务主办人员创新意识和责任担当不强,习惯于按照上级部署,跟跑、照搬、借鉴较多,缺乏原创性引领性改革举措和主动担当、主动沟通、主动作为意识。
(二)服务效能还不够高。职能部门之间联动不密切,审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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