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的设置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于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基层党务工作者做好党支部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中心党委编印《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以党中央和省、市委及各级组织部门公开印发的党内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整合了实践中的工作口径和操作办法,提供大量常用文书参考范例,并对容易混淆的内容用问题答疑的形式作出提示,为中心基层党务工作者提供规范、务实、管用的参考和帮助。
一、成立党支部的条件和程序
(一)成立党支部的条件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可以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1.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2.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3.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4.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二)成立党支部的程序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二、党支部的命名
(一)党支部名称的确定
党支部名称一般应与行政区划或单位的名称相一致,规范全称一般为“中国共产党××(行政区划或单位的规范全称)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在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情况下)”;日常工作中的简称可以是“××党支部”。如,某机关党支部可以命名为“中国共产党××市××区××局机关支部委员会”,简称“××局机关党支部”;某村党支部可以命名为“中国共产党××镇××村支部委员会”,简称“××村党支部”;某楼宇联合党支部可以命名为“中国共产党××市××区××街道××写字楼联合支部委员会”,简称“××写字楼联合党支部”;某社区第三党支部可以命名为“中国共产党××市××区××街道××社区第三支部委员会”,简称“××社区第三党支部”。
(二)常见的错误命名形式
1. 过于简单或表述不清晰:如“南片党支部”“社直党支部”。
2. 重复性错误:如“中国共产党××区××镇××村党支部委员会”,前面用了“中国共产党”,后面又用了“党”,导致重复。
需要注意的是,上级党组织在决定成立新的党组织时,应当明确并使用新的党组织的全称,如“中国共产党××市××区××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在之后的使用中,可根据需要和使用时的语境,使用规范化简称。
三、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重点任务
(一)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1. 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4.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5.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6.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7. 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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