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市职级公务员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区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总体目标,紧扣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要求,立足全区队伍建设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持续健全完善职级工作制度规定,规范开展职级晋升、降低职级、期满考核等具体工作,以“有力有据”推动职级能上能下。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坚持鲜明导向,发挥职级能上激励作用。区级层面系统分析全区公务员队伍基本情况和职级职数管理使用情况,研究制定《**区公务员职级晋升规程(暂行)》,并结合人员变化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修订。职级晋升工作坚持“实干优选、倾斜一线”的鲜明导向,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一贯表现优秀、承担任务量重、岗位贡献度高、工作实绩突出、考核情况较好的人员,不搞平衡照顾、论资排辈。明确12种不得晋升职级情形,从严把好职级晋升人选关、审核关、考核关。明确统筹职级职数使用原则,既突出工作实绩,也兼顾公平公正,确保统筹职级职数用准用好、用出成效。《**区公务员职级晋升规程(暂行)》实施以来,全区共计开展11个批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晋升工作,累计晋升人数193人,其中基层街道累计晋升61人,占比31.6%,使用统筹职级职数累计晋升19人,占比9.8%。
坚持底线原则,发挥职级能下约束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级公务员管理,强化全区公务员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区级层面探索制定《**区公务员降低职级规程(暂行)》。降低职级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稳妥”的工作原则,严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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