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资金审计
一、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现状
一方面,目前的征地拆迁资金审计以事后审计为主,审计监督难度较大。该项审计大多是发生在拆迁结束以后,房屋及附属设施已基本上拆除完毕,审计时接触的资料多为书面材料,既多又杂,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数据真实性很难考证。加之涉及的群众面广,房屋结构参差不齐,补偿标准不一,难以对拆迁项目进行很好的监督。另一方面,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审计至今还没有形成比较成熟的具有现实指导性的实施方法和方案,而许多审计工作人员由于缺少相关审计业务知识的学习,诸如房地产价格评估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导致拆迁资金审计的质量普遍不高。
二、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性问题
1、拆迁实施程序和估价方式不够规范。如征地拆迁工作中涉及的房屋拆迁公司、房地产估价公司等其他相关单位,多由拆迁区域主管部门或下属单位直接委托产生,缺少必要的招投标程序,缺乏必要的监督。另外,同一地域内的估价实施办法有时也不尽相同,差异较大,群众反映强烈。
2、工作经费支出没有统一的标准。调查发现,相关单位往往采用领导集体会商的方式确定支出标准,然后根据各有关单位在拆迁工作中所占的工作量大致比例进行分配,而不是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核算,这就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拆迁成本。
3、拆迁安置不及时导致拆迁成本和不稳定因素增多。由于资金不到位等其他原因,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进度普遍不快,大多不能按协议约定及时交付被拆迁人,进而导致超期安置过渡费支出成为安置房建设中难以控制的成本支出。同时,这部分费用往往也因资金原因不能按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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