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村级议事协商品牌建设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近年来,**县不断创新基层协商民主形式,完善村民议事协商机制,打造“融议心安”村级议事协商品牌,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协商格局,相关经验做法获省级媒体宣传报道。2023年**县**村获评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自治区乡村振兴改革集成优秀试点村。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加强制度规范,构建多元融合议事协商体系。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中关键环节“微议事”,打造资源、人文和地理环境多元融合议事协商治理模式,以制度规范强化屯(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一是构建党建引领议事协商体系。在全县成立148个村屯村民理事会,明确村民理事会置于党支部、党小组领导下,构建“1234”(坚持一核引领、搭建双线平台、强化三支队伍、做好四个程序)村民自主议事协商机制,形成“党支部+理事会+农户”三级治理格局。二是明确乡村多元议事主体。强化群众在基层自治中的主体地位,按照“代表性、公认性、稳定性”的原则,吸纳威望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军人、老干部、老教师、老乡绅“五老”人员和在村屯承担主要事务的笔杆子、算盘子、锅铲子、吹哨子、车轮子“五子”人员,所有利益相关方作为议事主体,将村民理事会打造成村级议事协商的主心骨。三是规范村民议事协商机制。坚持“七议三不议”制度,把议事协商的议题范围划定在政策落地措施、村屯发展规划、村民自治章程、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矛盾纠纷调解和村民自行提出的协商议题等村民能够自治解决的七大方面。建立“收、议、定、督”4步协商法,增强议事协商的实操性和规范性,形成议事过程开放、决策成果实施有监督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议事协商程序。
延伸议事触角,用“柔性”手段化解“刚性”难题。聚焦村级议事协商难点、痛点和堵点,用规范化、制度化手段化解农村因宗族、血亲关系、历史积怨等非制度化影响的深层次难题。一是建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316个,将村民的集体意愿、好的想法、优良习惯等整合转化为村民自治规章制度,激发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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