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保障公共服务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今年以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统计,摸清了国有资产底数,在规范管理、盘活利用上迈出坚实步伐。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加快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进一步坚定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信心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政策,聚焦资产管理机制、公车管理、房屋土地管理等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盘活有章可循。按照总体规划,管理局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搭建了横向本级、纵向地州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成支持业务线上办理、资产溯源追踪、数据统计分析、绩效考核评价、安全预警提示、实时监管核验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牵头组织开展自治区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管理局配合开展24家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和192家区直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监管改革工作,对91家代表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进行深入清查,摸清了资产家底,全面反映各单位实有资产情况,把好资产盘活利用关。全面清查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施设备与家具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级分类精准摸清闲置资产底数,组织开展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盘活国有资产专项工作,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超标准配置的房屋、土地、车辆等8类资产纳入摸底清查范围。
全面盘活存量,充分发挥资产效用。开展闲置办公(技术业务)用房盘活利用工作,组织办公用房专项巡检,整改超标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腾退收回出租、闲置办公用房,调配保障办公用房。持续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回头看、统计报告、巡检考核、资产清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优化配置结构,提高使用效率。立足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根据资产种类、权属情况、使用状态,分析资产盘活方式和可行性,将8家单位的闲置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2022年4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受权承担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和政府公物仓管理职责,“实体+虚拟”公物仓建设进入快车道,逐步实现由1.0版向2.0版转型升级,不断强化集中统一管理“4+X”类资产。通过出借、利旧、调剂、市场化处置等形式,调配办公设施公开交易废旧资产,节约财政资金,实现了资源共享共用。
二、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紧迫感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是制度机制不完善,盘活方式运行不畅。目前,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处置方面已出台相关规定,但针对资产使用、公物仓管理、集中办公区资产管理、房屋车辆管理等仍需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例如,个别单位缺失公务用车加油、派车等日常管理使用的内控制度,或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已不适用现代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部分单位在资产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重用轻管、重采轻管、重实轻账等问题,造成资产账目管理和实物管理不同步,无法反映资产真实情况,资产盘活方式和工作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二是资源配置标准未成体系,资产使用苦乐不均。《**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针对通用资产、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已明确细化配置标准,但依然存在标准陈旧、标准化建设缓慢等问题,尚未建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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