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县基层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建引领,夯实基层治理工作根基。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建强战斗堡垒。按照“党支部建在网格、党小组设在楼道”的要求,推动1.3万个基层党组织覆盖到各领域各层级,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域网格化党建体系。今年以来,新设立两新党组织119个,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206人。二是突出政治功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五个一批”举措,即: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打造一批服务阵地,开展一批志愿服务,完善一批服务制度,培育一批服务品牌,全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目前,全县已评选表彰“最美家庭”“道德模范”和“中国好人”220余名,选树各类先进典型1700多个。
(二)多元参与,激发基层治理工作活力。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零”创建活动,大力推广“逢六说事”机制,实施“民呼必应”工程,推动部门清单和社区责任清单有机融合。今年以来,排查矛盾纠纷3586件,化解3556件;开展各类政策宣传宣讲2200余场次,覆盖群众达12万人次。二是全面推广“三治融合”新模式。积极探索“党建+信访”工作新路径,将信访工作纳入基层治理总体格局;创新成立“百姓说事点”,构建“信访打头、抓信于民、由点及面、系统治理”的工作链条;推行“三治融合”积分制管理机制,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推进“智慧调解”平台建设,实现线上在线调解。目前,已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7个。三是持续拓宽民主协商渠道。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协商向村(社区)延伸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四议两公开”法为载体,规范村级议事协商程序。建立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现场办公等制度,让群众反映的问题直达责任单位。今年以来,召开居民代表会议247次,解决问题193个。
(三)依法依规,提升基层治理工作水平。一是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持续整合律师、人民调解员等资源力量,组建法律服务团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举办专题讲座186场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50余人次;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42个,覆盖率达到100%。二是规范城乡社区依法履职用权。制定出台《社区组织工作事项清单》,明确社区组织职责权限43项;建立社区干部待遇保障制度,落实基本报酬和绩效奖金“双重补贴”,健全与岗位职责相匹配、与考核评价相挂钩的薪酬体系。三是深化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定《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细则》,运用科技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精准评估。目前,已对487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调查评估。四是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制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图》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督促各村(社区)将“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图以及各项制度在公示栏上进行公开。
(四)精准施策,提高基层治理工作实效。一是创新推行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三化联动”工作机制。将全县所有行政村划分为3943个网格,配备网格员3943名;将社会救助对象、低保五保、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全部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服务;积极搭建数字化平台,打通各部门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今年以来,办理办件1.6万余件次。二是突出重点抓整治,构建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领导包联制度,目前已解决各类问题隐患60余起。三是深化平安XX建设。充分发挥四级综治中心平台作用,严格落实每日“一排”制度,统筹调度各方资源力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百日攻坚”行动,今年来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385起。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一是群众自我管理意识不强。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公共秩序意识差,参与村级事务的热情不高;二是基层社会组织力量较为薄弱。农村文化礼堂、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三是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参与程度不高。入乡村帮扶检查较少,主动履责不够到位。
(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有待提升。一是个别干部运用法治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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