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第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一是增加普惠性学位。截至9月,我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6.13%,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7.14%;新增公办幼儿园11所,新增普惠性幼儿园18所。二是加强幼小衔接。印发《湘潭市落实湖南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三是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在湖南省学前教育教研员培训中,我市推荐的4名教师全部获评一等奖;组织召开湘潭市学前教育协会第一届二次理事会议,完善协会组织架构,成立保育、营养、美术、科学、音乐五个专委会。
(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市改扩建学校项目24个,新增校舍面积13.8万平米。二是完善集团化办学模式。全域组建6个教育集团,覆盖乡镇10个街道,探索出“县(市)管校聘、乡促村建、区组团式”办学新模式。三是调整优化学校布局。统筹配置中小学师资力量,设立农村教学点26个,妥善解决乡村学校代课教师问题。四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双减”政策,稳步推进中考改革,有序开展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五是发挥集团化办学、特约教研员引领。充分发挥集团化办学、特约教研员引领,开展跨学区、跨学科教研活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推进高中教育多样发展。一是扎实做好高考组考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考试流程,实施无缝对接,确保了考试安全、平稳、顺利。二是认真组织实施职业教育活动周成果展系列活动。广泛开展以“扬工匠精神、做中职先锋”为主题的活动,共有105家单位参展,线上浏览量达10.8万人次。三是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通过开展“访企拓岗”“万人助万企”等活动,促进了产教融合深度发展。四是积极推进普高建设进度。全市现有普通高中53所,其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5所,省级以上二级品牌高中19所。目前,我市已有10所学校启动创建区域综合性中学工作。五是强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共有中高职专业共建点53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共建点5个、省级重点专业共建点18个。
(四)推动各类群体发展。一是做好相关培训工作。今年共举办2期农民丰收节主会场活动、6期市级培训班、4期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培训累计700多人。二是落实好相关帮扶政策。对1087户监测对象全部落实了防返贫帮扶措施,确保了致贫风险消除率达到100%。对74户易地搬迁户全部落实了后续帮扶措施,确保了稳定脱贫率达到100%。三是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营养改善。按照“一人一案”、“一家一策”的要求,全面摸清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营养不良情况,建立精准干预机制。四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下拨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3468.3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金196万元;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769万元,惠及家庭12497户大学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379笔,发放贷款金额1899.77万元。
(五)推进终身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推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印发《湘潭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规划》,制定了《湘潭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21—2025)》,新建老年教育场所8个、新增床位124张;二是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三是积极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在4月的第27个全国爱老助老日活动中,我市作为全省唯一代表参加全国大会进行现场发言;四是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在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老年教育经费316.5万元,同比增长23.58%;五是持续推进社区老年教育办学水平提升。6个省级基层老年教育机构通过省级评估验收;7个市级基层老年教育机构顺利通过市级评估验收;雨湖区等5个城区、开发区已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办学网络。
(六)深化“双减”政策落实落地。一是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长。将作业设计纳入校内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健全作业管理机制。二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严控调课、增课和随意加长课表现象,采取随机听课、座谈走访等形式了解掌握教学情况,指导教师认真落实各科作业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三是构建家校育人机制。严格落实家长书面承诺制,充分利用“家校共育云平台”、微信群、QQQ和电话等方式,与家长共同营造良好家庭教育环境;四是积极探索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印发《湘潭市进一步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湘潭市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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