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在2024年全市“一村(格)一警”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一村(格)一警”工作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在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和社区警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要求、新挑战,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推进。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全市“一村(格)一警”建设工作,提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实施“一村(格)一警”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村(格)一警”将公安警务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展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公安风采,开辟公安警务基层治理新征程,对进一步密切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提高公安工作能力水平、厚植党执政的群众感情和群众基础、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实施“一村(格)一警”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深化新时代“一村(格)一警”工作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网络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基层警务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把“一村(格)一警”这个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阵地抓紧抓实抓好,确保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群众转,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实施“一村(格)一警”建设是推进平安建设的现实需要
**人口多,警力少,城乡社区治安状况复杂,基础防范管控相对薄弱,进一步推进新时期城乡社区警务创新、深化平安**建设,必须以“一村(格)一警”为重点,持续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2014年10月,**召开全省平安建设会议,提出要以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双安”为基本目标,以推进法治、德治“双治”为基本途径,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制度建设“双基”为基本保障,以“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为基本方法,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省公安厅提出实施“一村(格)一警”建设,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省委“双安”“双治”“双基”决策部署的重要载体和务实之举,实施覆盖城乡、适应农村和城市两类地区治安实际的“一村(格)一警”警务新模式,是推动城乡社区治安持续好转、基础防范管控水平持续提升、城乡社会治理能力持续增强、平安**建设持续深化的现实需要。
(三)实施“一村(格)一警”建设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是着眼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社会长治久安,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深入推进“一村(格)一警”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方向遵循,是丰富、深化、做实和提升城乡社区警务的重要手段和关键支撑。把警力下沉到村(格)社基层一线,通过日常走村串户动态管理实有人口、深入宣讲法律知识,立体延伸警务触角、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了解群众呼声、掌握群众所需所盼,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全力组织安全防范,打通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米”,使得“村村有警、天天见警”成为常态,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更好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
二、肯定成绩,进一步坚定**推进“一村(格)一警”建设的信心与决心
近年来,**公安机关把“一村(格)一警”作为推动整体工作的有效抓手,坚持“民意主导警务”,以面向实战、面向一线和做精机关、做专警种、做实基层为总体思路,访民情、解民忧,惠民生、保民安,警民关系进一步融洽,社会治安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2023年,**市公安工作综合绩效考评成绩位列全省第一方阵,“一村(格)一警”建设的强大效能得以充分发挥、持续凸显。
(一)高位驱动,强力统筹推进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村(格)一警”工作,充分调研论证,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关于深化“一村(格)一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市委政法委名义下发《关于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职责、保障措施等,既深化了“一村(格)一警”建设的主要架构和内容,又丰富了“一村(格)一警”的内涵和外延,确保该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市公安局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量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实施方案》,将“一村(格)一警”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2023年8月,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暨“一村(格)一警”工作夏邑现场会;2024年4月,召开全市规范落实“四丰富两提升”持续深化“一村(格)一警”建设推进会,持续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构建会商机制。“一村(格)一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公安工作全局。市公安局党委统一领导,全面铺开,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同参与、协同推进,形成全警动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公安局党委每两个月,局直各警种、县(市)区公安局党委每一个月专题研究“一村(格)一警”的组织开展情况,重点会商解决机制性、体制性、保障性问题以及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为“一村(格)一警”扎实开展“扫清路障、校准方向”。
三是常态联系指导。建立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分包联系制度,市局领导每年到联系点不少于8次,县局领导每年到联系点不少于12次,深入分包单位与社区民警、驻村民警一起走访辖区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积极探索加强社区警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途径。
(二)加强谋划,扎实部署开展
一是警力下沉,确保社区警务力量足。市局党委强力引领,全力推进机关警力向派出所前置、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全面落实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警力配置“两个40%以上”要求。城市社区按照实有人口1000户、3000人配备1名民辅警,农村地区按照1个行政村或实有人口5000人配备1名民辅警的标准,专职从事“一村(格)一警”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其他岗位或其他工作。2023年相较于2022年,派出所民警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比从43.7%上升到46.8%,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比例从45.3%上升到49.2%;截至2024年4月,城区公安分局已率先超过“两个50%”;农村地区已实现“一村一辅警”全覆盖。
二是全力保障,确保社区警务全覆盖。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大力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将“一村(格)一警”公用经费纳入县区、乡镇(街道)两级财政进行专项足额保障。城区每个社区建1个警务室,农村每5至8个行政村建1个警务室,地处偏远,警力较少的派出所,每个派出所至少建2个警务室,未建立警务室的行政村,逐村设立警务工作站。依托村室、文化广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新开发的小区、城市医院、学校等重点要害部位,设警务室、警务工作站,统一外观标识、制度牌匾、装备配备。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改建、扩建、新建警务室735个、警务工作站5341个,配备社区民警1088名、辅警2819名,基本建成了派出所、警务室、警务工作站三级警务架构,确保全市社区警务全覆盖。
三是打造精兵,确保社区警务实效高。全体社区民辅警严格按照市局党委要求,明确职责任务,打造专业化“社区警务精兵团队”,深度融入“三零”平安创建和“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以“百万警进千万家”为载体,推广“登门入群”“背包住村”“板凳议事会”等经验做法,推行“警区+”(+厂区、院区、商圈、校区、景区)警务模式,确保社区民辅警从原来的“到社区”“下社区”转变为真真正正的“在社区”,把基层警务室打造成“百姓家门口的便民服务站”。全市公安机关驻村民辅警群众知晓率和在社区工作时间不低于85%,化矛盾、排风险,查隐患、治乱点,抓住影响治安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为群众排忧解难。2023年,全市共化解矛盾纠纷21801起,参与创建“三零”行政村4805个、社区244个,有效防止了疑难复杂纠纷转变为案件和信访事项,取得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双提升、双促进的良好成效。
(三)聚焦主业,助推管控质效
一是突出主动警务。**公安以“一村(格)一警”为基层工作支点,做实基础工作,突出“派出所主防”职责,立足止于未发,将派出所工作重心转移到源头防范管理上来,提升主动发现能力,坚持超前思维,把工作做在前端、做在平时、做在基础,做到控于萌芽、防于未然,实现守护“无声”、安全“有感”。全面布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乡村四级网络,驻村民辅警全面收集本地信息,向上支撑省、市、县三层信息收集研判机制,直通上级公安机关大数据平台,大量的“原生态”“一手”数据使上级分析研判越来越精细、决策依据越来越扎实。
二是突出实战警务。立足实战需要和群众需求,驻村民辅警通过收集信息和接收推送线索的良性“互动”,根据上级推送的任务,精准化开展管控工作,把本地问题最大限度防控化解在村格内,将上级交控风险牢牢盯住、吸附在当地,筑牢筑实防护线,打造最小安全圈,“积小安为大安”,实现社会大局整体稳定。各警种以“一村(格)一警”扎实的基础工作为支撑,将专业建设与基础工作相结合,不断聚焦问题、补齐短板,提高对突出违法犯罪的专业打防能力,有效驾驭社会治安态势,同时使基层民辅警有更多精力和时间扎实开展公安基础工作,实现公安工作良性循环。
三是突出精准警务。驻村民辅警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对本地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措施细、管控严,各类情况心中有数,处置实务手中有术,打防管控精准发力,实现社区警务精准化、扁平化。上级根据信息进行综合研判,精准掌控整体治安态势,针对关键要害、重点地区、敏感节点,动态调整基层警务部署,实现科学用警、精准打防。去年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2.59%;破案数同比提升14.38%,其中侦破盗窃、诈骗民生小案破案数同比分别提升76.97%、43.76%;刑拘、逮捕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提升39.27%、56.74%;命案连续8年动态保持发一破一,今年截至8月,全市命案发案同比下降58.82%,精准警务持续释放治理效能。
三、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推进“一村(格)一警”建设的紧迫感使命感
实施“一村(格)一警”,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增强群众民生福祉的新时代公安工作之要,是基层社会治理与公安警务深度融合的重要改革。但是,立足当前实情,在推行“一村(格)一警”运行上,公安机关还存在着诸多实际困难,压力不小、困惑不小。
(一)能力素质参差不齐
“警察警察,先警而后察”,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安警务深度融合上,就需要驻村民辅警有敏感敏锐的预警洞察力、有化解矛盾纠纷的调处能力、有防范化解风险的研判评估能力、也要有为民排忧解难的亲和力。然而,“一村(格)一警”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部分年轻民辅警没有与基层群众打交道的经验,在处理一些群众工作上不能得心应手、驾轻就熟,造成驻村警务工作出现瑕疵、偏差、错误、问题,甚至心理上出现对基层警务工作的畏惧心理和畏难情绪。另一方面,大部分警务辅助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主动学习不够,加之日常缺乏实践和机会来更新知识、提高能力,致使工作敷衍了事、蜻蜓点水,在政策解释、便民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突发问题处置等方面,缺乏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导致在开展工作时心中无数、手中无招,出现工作方式方法不得当、言行不规范、应变能力不强或不敢大胆开展工作等情况。
(二)任务繁重疲于应付
“一村(格)一警”警务体系是构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基层延伸,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与公安警务深度融合的妙招,能更好地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服务基层百姓民生、构建和谐警民“鱼水情”,是提升新时代公安基层警务治理水平的制胜之策。然而,就基层派出所而言,会议多、报表多、统计多已成常态,社区民警任务杂、职责多、压力大已成常规,加之公安各项专项行动和年度目标任务,使得基层派出所疲于应付,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警力“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同时必须指出,一些地方将主要精力放到更容易出成绩的各种专项行动中,对“一村(格)一警”等基础工作有所忽略。就社区民辅警而言,“一警多责”的问题突出,一些派出所名义上按照“两队一室”设置,实际工作却不分家,一些派出所社区民辅警仍参与值班、巡逻防控、案件办理等任务,基层基础工作时间缺乏保证,难以实现社区民辅警专职化。部分社区民辅警也因此出现了职业倦怠、工作疲软和“逃离”、“侧卧”甚至“躺平”思想,无法将心思落实到基层警务上,无暇顾及驻村警务,严重影响基层警务创新与工作开展,导致“一村(格)一警”工作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内外联动协同不畅
驻村民辅警在村社承担了采集员、安全员、调解员、信息员、服务员、宣传员等职责,涵盖了基层治理的方方面面,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村社的指导、支持下联合司法员、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村社一把手等力量联合开展工作。而实际工作中,党委政府和村社的指导、支持不同程度存在缺位,致使许多工作落实只能停留于表面,内外合作联动不畅,实际作用发挥受限。一者,虽目前全市派出所长均兼任乡镇(街道)行政副职,但缺少与地方党委政府多部门协作的长效机制;地方政府支持派出所工作缺少制度保障,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多靠人脉和感情;各部门之间临时性配合多,常态化合作少,即聚即散,难以固化合力。再者,一些民辅警与辖区群众之间的协同合作不够深入,缺乏为民情怀,群众工作能力不强,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导致信息不灵、情况不清,无法从基层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和违法犯罪线索,甚至有的工作闭门造车;有的“重干部,轻群众”,对各类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重视,对群众态度生硬,缺乏亲和力,在服务好群众“最后一米”的问题上存在偏差。
五、聚力攻坚,不断汇聚深化做实“一村(格)一警”建设的工作合力
推进“一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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