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管理中心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无线中心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增强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资金效率,节约开支,避免浪费,切实保障中心机关、太原站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
中心机关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具体包括:
(一)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领用工作。
(二)办公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三)采购、维修的招投标工作。
(四)与中心财务事业部结算相关费用。
二、适用范围
(一)办公用品:笔、本、文件夹、订书机等文具用品,生活用纸、水壶、水杯、毛巾、肥皂、脸盆、笤帚、拖把等日常用品,鼠标、键盘、U盘等电脑周边用品。
(二)办公设备:电脑、空调、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话机、路由器等。
(三)办公家具: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柜、铁皮柜等。
(四)办公耗材:办公用纸、硒鼓、墨盒等。
三、办公品的采购方式
(一)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
(二)供应商必须是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内的;
(三)通过议标确定供应商,合同每年一签;
(四)采购与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
四、办公用品采购管理
(一)采购
办公室根据办公用品的实际使用情况,每年的第四季度拟定下一年度办公用品预算。实际申领使用时,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1.办公用品采购一般为即时供应,由办公室办公用品管理人员根据日常需要、库存数量,向采购人员提出采购清单,采购人员向签约供应商提出送货要求;货品到后办公用品管理人员签收、入库。
2.大额办公设备、特殊办公用品及大宗用品的采购,须使用单位申请,报领导初审,经党委会研究后方可进入正常采购流程。
(二)领用
日常办公用品由申请单位填写《无线中心办公用品领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经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到办公室领取。领取后,《申请单》交办公室备案。
(三)管理
1.办公用品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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