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代表:
上午好!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诚邀大家今天来参加我局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对于各位市民代表的到来,我代表市财政局党组和全体工作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再次也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面,我就2020年固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向大家做简要汇报,恳请各位代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工作措施及落实情况
(一)积极推进832扶贫平台运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政策要求,实施精准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固原市通过举办培训班、上门调研、一对一提醒、通报等方式,全方位督促各级预算单位加快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目前,市直各级预算单位在“扶贫832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开通并激活采购人管理账号、交易账号各155家,开通、激活率为100%;全年有32家预算单位预留采购份额190.80万元,累计完成交易196.09万元,采购执行进度102.77%,已圆满完成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年度任务。
(二)不断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一是依托2019年6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的固原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推进网上超市、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合同备案等政府采购环节电子化发展,为采购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府采购平台。二是2020年7月3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各类评标专家进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软件系统培训。2020年7月20日,固原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测试并正式投入使用,全面实现了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交易,进一步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三是2020年11月“政府采购线上质疑投诉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参与投标供应商质疑、采购人质疑答复、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环节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信息化程度和采购活动透明度。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有关事项。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固原市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专项行动计划》(固党办发〔2020〕19号)《固原市落实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方案》要求,对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行了全面清理,并通过印发的《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纠正了我市存在的“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和“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问题。二是清理规范性文件。转发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入围招标有关文件的通知》,废止了《固原市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目录及标准》《关于市直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取消了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印刷、定点办公家具等采购项目入围招标,着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举报投诉案件。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举报投诉案件,做到处理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运用准确,维护了采购各方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市财政局共受理政府采购举报投诉案件20起(其中纪委转办1起,举报1起),处理20起,办结率100%。依法处罚采购单位1家、代理机构2家、评审专家6名。
(五)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为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秩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市财政局印发了《固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固财(资采)发〔2020〕72号),从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人资格审查、项目评审管理、采购信息公开、采购质疑投诉、采购活动组织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逐步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六)认真做好采购计划审核。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宁夏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规定,认真审核政府采购计划,严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设置排他性或倾向性规定,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截止2020年12月8日,审核采购计划182项,预算金额2.62亿元,其中公开招标73项,预算金额2.45亿元;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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