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导师制和“传帮带” 工作实施方案

纪委监委导师制和“传帮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年轻干部的锻炼培养,不断提高年轻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实践技能,激励年轻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队伍梯队,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换挡提速,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试行年轻干部培养导师制,现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A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及赵乐际同志重要讲话要求,坚持把政治教育放在首位,注重质量,讲究实效,强化教育培养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使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快速提升,工作能力不断增强。
    (二)主要任务。自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针对县纪委监委转隶干部、新进干部较多,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把握不够精准,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的现状,立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和新挑战,以培养“静时能思、开口能讲、提笔能写、出去能干”的纪检监察干部为目标,选出一批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工作经验丰富的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或业务骨干担任年轻干部导师,通过导师“1对1”“1对N”的“传帮带”结对培养,促进年轻干部在思想理念、行为习惯、作风素质上与县纪委监委深度融合认同,在政治鉴别能力、业务工作能力、拒腐防变能力上全面提升,着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培养对象和导师选配
    (一)培养对象。培养对象为县纪检监察系统新进年轻干部,一般符合以下条件:(1)县纪检监察系统纪委监委新招录聘用工作不满2年人员,或虽满2年还需进一步培养的人员;(2)从外单位调入县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或内部轮岗后业务还不够熟悉的人员;(3)县纪检监察系统借调、抽调人员(不含以干代训人员)。
    (二)导师和帮带人。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推举一批作风过硬、素质较高、经验丰富、业务水平突出的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担任导师,报县纪委监委委员会研究后予以确定。
    (三)帮带对象确定。根据县纪检监察系统年轻干部实际岗位情况,按照个人特点、业务对口、有利学习的原则,以部室为单位,在双向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导师帮带人和培养对象名单,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三、导师职责
    结合年轻干部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的现实需要,导师要针对每一名年轻干部的特点,立足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培养工作方案,对新进干部在思想上引导、工作上指导、作风上锤炼、经验上传承、生活上关爱,给年轻干部压担子、派任务,让年轻干部在实践历练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健康成长。
    (一)政策理论上“面对面”讲解。针对年轻干部所从事的工作业务特点,结合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学纪法强本领提质量”大培训,围绕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等关键环节,突出主责主业,大力开展理论学习教育,重点向年轻干部讲解《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内容,提高年轻干部理论素养,夯实理论基础。
    (二)工作实务上“一对一”指导。结合信访受理、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和文字写作等主责业务,制定每项工作需要掌握的必备技能清单,梳理出年轻干部自身能力提升需求清单,在具体业务实践中点对点“滴灌式”培养帮带,指导年轻干部对照清单从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制度逐项学起做起,教授他们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审查突破、派驻工作业务的方法流程、经验技巧,通过“精准化”“菜单式”培养模式,使年轻干部熟练掌握相关工作的核心要义,切实提升业务能力。
    (三)文字写作上“手把手”帮带。充分考量年轻干部的实际写作能力和工作岗位,帮助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文字写作能力培养计划,通过集中授课、日常锻炼、当面点评、命题作业等方式,指导年轻干部熟练掌握案卷文书、日常公文写作的行文要点、标题立意、提纲构建等方法技巧,实现年轻干部短时间内,在案卷文书、各类报告和日常公文写作方面基本“出师”的目的。
    (四)答疑解惑上“心贴心”交流。及时了解年轻干部在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答,消除疑虑。通过开展实地调研、谈心谈话、集中讨论等形式的活动,帮助年轻干部掌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工作中、生活中和思想上的困惑,使其逐步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五)思想作风上“硬碰硬”纠正。导师不仅要负责对年轻干部学习、工作、业务上帮助指导,还要负责对年轻干部思想、作风、心理上教育引导。要及时关注年轻干部的思想波动,动态掌握年轻干部的思想状况,经常性地开展结对交友、谈话谈心、提醒教育等活动,疏导心理压力,缓解精神压力。要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勤敲“警世钟”,常念“紧箍咒”,帮助年轻干部形成讲规矩、守纪律的良好作风。
    (六)生活关爱上“实打实”解难。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对年轻干部在政治上关怀、工作上关心、生活上关照、感情上关爱,设身处地帮助干部排忧解难,让其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帮助其树立健康、积极的工作生活态度。
    四、主要措施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通过采取参加一次集中授课、召开一次座谈交流会、进行一次命题写作、完成一个专项锻炼、参加一次专题调研等措施,有针对性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导师制和“传帮带”工作取得实效。
(一)集中授课。根据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授课计划,定期组织导师对年轻干部集中授课。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重点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派驻等业务知识为培训内容,采取案例分析、交流讨论、现场解惑等方式,及时指导、帮助年轻干部学习和掌握理论业务知识。同时,大力开展“与导师读一本好书”活动,由导师结合实际需要定期选定书籍,通过日常交流探讨、撰写读书笔记等方式,督促引导帮带年轻干部业余自读,提升年轻干部的知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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