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近年来,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势头良好,数字技术对国家治理的支撑作用已逐渐显现。但与此同时,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开始露头,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等问题日益凸显,数字政府建设投入产出比低、整体效能不高的问题亟待重视。
当前数字政府建设的低效问题
数字基础设施分散建设、重复建设、盲目建设的现象明显,资源浪费问题突出。数字化治理需要依托数字化的平台和系统展开。从当前实践来看,各级政府机关大多倾向于选择自主开发新的数字化系统,而较少选择在其他主体已搭建的系统和平台上接入服务。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乃至街道、社区大量通过政企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有互不统属的“指挥中心”“城市大脑”“智慧驾驶舱”等数字系统和平台。政府各部门之间和上下级机关之间缺乏统一的统筹规划,横向上无法打通,纵向上无法贯通,存在分散建设问题;大量资源一而再、再而三地投入到相同和相似功能的开发中,存在重复建设问题;部分系统仅是为追求“数字化转型”的政绩而开发,可用性差,或无法正常投入使用,或在升级迭代过程中迅速被淘汰,存在盲目建设问题。上述情况造成了大量公共资源浪费,同时也影响数字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甚至可能诱发权力寻租和腐败。
系统间融合度低,数字公共服务的碎片化特征明显,额外增加工作人员和群众负担。分散开发的系统之间相互独立、互不联通,影响了公共治理网络的形成,也给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带来额外负担。由于系统的口径和标准不统一,数据的共享交换、上传下达等无法实现全自动处理,很多时候需要由人工补录补传。有时同一部门不同条线的工作采用了不同的数字系统,基层工作人员需要登录多个系统开展运行维护工作,负担较重。同时,面对分散建设的数字化平台,社会公众获取在线公共服务往往需要下载多个移动应用,注册多个账号,反复填写提交相近或相同的信息,不仅未能享受到数字技术带来的治理红利,反而增加了额外的操作负担。
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推进缓慢,制约数据效用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程度低、推进慢的问题长期影响和制约着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也强调要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数据孤岛”和“数据烟囱”依然普遍存在。作为数据采集者的政府机关共享和开放数据的意愿较低,导致政务数据资源的内部共享和外部开放存在断点和壁垒,通过大数据驱动政府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难以实现。实践中数据的流通主要依靠“疏通关系”“个人协调”“一事一议”的非制度化模式进行,既影响数据效用的发挥,也存在较高的数据安全风险。
数字政府建设低效的主要成因
数字政府建设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建设数字政府,其核心在于利用现代数字技术提升治理水平、破解治理难题,更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但部分政府机关在推进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未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存在着一定的形式主义倾向。在开展相关工作时,以完成上级考核任务、凸显数字化转型政绩为导向,片面追求建设平台数、用户注册数等可量化的显性指标,忽视数字化转型的内在规律和人民群众对数字政府的真正需求,导致建设方向出现偏差。
数字政府建设中存在部门本位主义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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