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及就业安置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随着我县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县城市城设施建设不断的完善,工业用地、城市建设用地相继征用了XX镇、XX镇、永和镇的土地,同时出现了相当一部分的失地农民。这部分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是社会关注热点之一。
1、XX镇征地情况。
2、XX镇征地情况。
3、农民失地情况。从XX镇了解到,该镇所辖20个村委会,有农户5623户,农业人口22781人,征地涉及到村委会有16个,涉及到人口有7081人,占总人口的31%,其中被征地数量较多的有7个村委会,分别是XX、XX、XX、XX、XX、XX、XX,其中XX、XX易家、XX南坑、XX上谢村、下源村、坑尾村现已无耕地,其它4个村委会的人均耕地均在0.5亩以下。XX镇辖13个村委会,有农户5300户,农业人口1.5万人。征地涉及到村委会有6个,涉及到人口有1100人,占总人口的7.3%。其中仓下村委有4个村小组人均耕地在0.5亩以下。XX镇、XX镇目前征地涉及到人口8181人。
4、失地农民状况。一是文化偏低,就业能力差。在调查3877个失地农民当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66%,初中文化程度的占28%,高中文化程度的占6%,大专的没有,从事农耕的占85%,并且大部分又缺乏一技之长,就业能力差;二是青年人口比例偏高。从年龄结构上看:18岁以下的占26%,大部分是在校生,属消费层;18岁至35岁以下的占22%;35岁至45岁的占20%,45岁以上的占32%,从这些年龄结构可看出,青年人口的比例偏高,未来的家庭负担越来越重;三是县政府对符合保障范围失地农民(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的农业人员中,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每人每月发放XX元)发放了养老补助金。据了解,XX年1月至XX年12月县社保局为全县731名被征地农民代发养老补助金XX元,费用由县财政负担。XX年一季度已为375名发放对象发放养老金补助X万元;四是县政府为征地农民支助XX万元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二、存在问题
(一)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没有完善的配套政策和机制。由于县城市政设施建设和工业园的扩建,征地面积也随着扩大,失地农民也逐渐增加,失地农民需要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解决失地农民一系列问题,它涉及到户籍、计划生育、义务教育、住房安置、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目前,失地农民享有的待遇有:一是一次性土地征用补偿;二是给予男满60岁,女满50岁的失地农民每人每月发放养老补助金XX元;三是失地农民的参农合医疗资金由县财政统一支付,这些措施只是权宜之计,没有形成配套政策和机制。
(二)失地农民中18岁以下的人员没有生活来源。在调查中发现,0-18岁的人员绝大部分是中小学生,属消费层,占失地农民人员25%,没有生活来源。
(三)失地农民中45岁到60岁之间人员,就业难。这部分人员,绝大部分是从事耕田为生,文化素质较低,一旦失地,转行就业非常困难,XX镇仓下村负责人说,土地被征办工业是政府的需要,我们村里的人要求做点事或做小工,门卫、老板都不同意接受。
(四)失地农民养老保障补助标准偏低。目前,我县每人每月80元的失地农民养老金标准是XX年确定的,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物价上涨,每月XX元生活补助标准偏低。XX年7月1日县政府已调整为每人每月XX元生活补助。
(五)征地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政府部门在征地过程中,为了工作进度而对失地农民承诺过的,签过字的事项,而且能办得到的事情,有些没有兑现,有些方面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及时保障。
三、几点建议
1、及早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政府、集体、个人共同投入的农村养老社会化的筹资机制。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必须建立有效的财政支持系统,由政府和乡村结参保人员根据年龄的不同给予适当的补贴,鼓励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失地农民往城镇转移,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必然要涉及到和城镇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缴费年限合并和衔接等问题,相关部门应在方案出台之初就要考虑怎样将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接轨。同时,建立农村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建立个人帐户与经济增长机制相结合的失地农民养老金发放模式。分别从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贴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储备金,以保证保险人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同步发展,从而让失地农民共享改革和发展带来的文明成果。这样才能吸引失地农民积极参保。
建议分步骤有重点地选择有一定经济基础和参保条件,基层组织健全的城郊村委或村小组作为试点,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保障水平应由低到高,量力而行,工作积极稳妥,逐步推进。政府应尽早出台《县城规划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或《失地农民安置工程暂行办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有规可循。
2、适当提高征地一次性补偿价格。随着城市的发展,城郊农民的土地越来越少,征地一次性补偿价格几年来一直未提高,与周边县、区的征地拆迁价格和购房价都相差太大,失地农民意见很大,从而造成虽然已签订了征地协议,但大部分群众认为征地价格过低而不肯领取征地款,并且阻挠工程用地。
依法按程序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十年来,县城征地价格山地为3000元/亩,良田征地出现三种价格:市高新区、县工业园用地为7000元/亩,铁路、二十大道南延、北延、君山大道西延等道路交通用地为10500元/亩,以XX村为代表的县城商业开发用地,征地价为18000元/亩,同一区域的土地卖出几种价格,为征地工作造成很大阻力,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市场的调整,我县房价这几年成几倍的疯涨,而拆迁价格却三年多都不曾调整。随着政务公开,政策的透明度越来越高,这使征地拆迁工作没有底气,在这种大环境中,只有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重新测算,评估土地收益,房地产价格,适当调整征地及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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