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副局长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
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召开2024年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我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和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问题查摆
(一)在坚定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存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例如,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过程中,虽然积极参加各类集中学习活动,但对于一些重要理论的深层次内涵、历史脉络以及与财政工作实际的紧密结合点,没有进行深入钻研。往往只是停留在通读文件、记录笔记的层面,缺乏主动思考和系统梳理,导致在实际运用这些理论指导财政工作时,存在生搬硬套的现象,未能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强大引领作用。据统计,在近半年的几次重要工作决策中,本可以运用相关理论更好地优化决策思路,但由于理解不透彻,有xx次未能充分挖掘理论优势来精准布局工作。二是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细节把控不够严格。在日常工作沟通交流中,有时会出现随意发表一些未经严谨思考、可能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比如,在一次内部工作研讨会上,针对某项财政资金分配方案,在尚未经过充分论证和上级审批的情况下,就按照个人初步想法与同事们讨论,虽然主观上并无违反纪律的意图,但客观上却造成了一定的信息泄露风险,影响了工作流程的严肃性,违反了相关工作纪律要求中关于信息保密和按程序决策的规定,类似这样的情况在过去一年中出现过xx次。三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打折扣的情况。在落实上级关于财政资金向民生领域倾斜的重要决策时,部分工作未能达到预期标准。例如,在民生项目资金拨付环节,原本计划在第一季度就完成xx万元的资金足额拨付,但由于协调沟通不畅、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实际到第二季度才完成了xx万元拨付,拨付进度滞后了xx%,未能完全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和资金额度保障民生项目顺利推进,影响了政策实施效果和群众的切实利益。
(二)在增强党性修养、严守纪律规矩、改进工作方法方面。一是党性修养的主动性不足,缺乏持续锤炼的自觉性。在日常工作繁忙时,容易忽视党性修养的提升,将更多精力放在了业务工作上。例如,近一年来主动参加党性教育专题培训仅有xx次,而本应按照计划参加至少xx次,在自我学习党章党规方面,也时常因为各种事务耽搁,未能做到定期深入研读,导致对党性要求的理解和把握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弱化,在面对一些复杂利益关系和工作矛盾时,不能始终以高标准的党性觉悟来坚守原则、做出正确决策。二是在严守纪律规矩方面存在侥幸心理。有时在处理一些紧急事务时,为图方便而简化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像在办公用品采购中,按照规定需要经过xx个层级的审批签字,但由于急于使用相关物品,在只完成了部分审批环节的情况下就先行采购,事后才补全手续,这种行为破坏了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虽然最终未造成重大损失,但在单位内部产生了不良示范效应,据了解,后续有个别同事也出现了类似不严格遵守流程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三是工作方法较为传统保守,缺乏创新意识和主动求变精神。在面对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日益复杂的形势时,习惯于沿用过去的老办法、老经验。例如,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仍然主要依赖传统的基数法,没有充分借鉴先进地区采用的零基预算等科学方法,导致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科学性不足,难以有效应对新形势下各部门多样化的资金需求,也不利于财政资金的高效配置和绩效管理,从近几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来看,每年都有xx%左右的预算项目出现资金结余或短缺的不合理情况,影响了财政资金整体的使用效益。
(三)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当、敢于创新方面。一是在遵规守纪的基础上担当作为的勇气不够。面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协调且难度较大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时,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比如,在对涉及的专项资金监管过程中,由于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交叉和利益诉求,担心得罪人、引发矛盾,没有主动牵头去协调解决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而是等待上级进一步明确指示,使得一些违规使用资金的隐患未能及时消除,据统计,该项目在后续审计中发现了xx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若能及时担当监管责任,本可避免这些情况发生。二是清正廉洁的思想防线筑得还不够牢,存在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在参与一些对外财政业务交流活动中,对于个别合作方赠送的小礼品、纪念品等,虽然价值不高,但没有坚决拒绝,存在模糊认识,认为这只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没有充分意识到这可能会影响到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长此以往,容易滋生不良风气,损害财政干部的良好形象,在过去一年中,累计收到此类礼品、纪念品达xx次,虽然事后都按规定进行了妥善处理,但反映出自身在廉洁自律方面的警觉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在工作中敢于创新的举措不多,过于依赖既有模式。在探索财政资金支持地方产业发展的新路径方面,一直局限于传统的补贴、扶持等方式,缺乏对金融工具、产业基金等创新模式的大胆尝试。例如,周边一些城市通过设立专项产业引导基金,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投入新兴产业,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我市在这方面进展缓慢,至今尚未形成成熟有效的产业基金运作模式,导致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撬动作用不够明显,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引领作用,与先进地区相比,产业发展的增速落后了xx个百分点。
(四)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对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抓得不够紧。在日常工作中,侧重于业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状况关注较少,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活动频次不足。例如,过去一年里,针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组织的专题思想教育党课仅有xx次,而按照要求应至少开展xx次,使得部分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出现了松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个别同志甚至出现了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影响了整个团队的工作作风和形象。二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于分管科室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不够细致全面,缺乏动态跟踪和及时调整机制。如:虽然年初制定了一些廉政风险点排查清单和防控措施,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随着业务的拓展和变化,没有及时更新完善,导致出现了一些新的廉政风险隐患未被及时察觉,在今年的内部廉政检查中,该科室被发现存在xx项潜在的廉政风险问题,反映出在履行廉政建设责任方面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三是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力度不够。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一些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往往只是口头提醒,没有严格按照纪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存在“老好人”思想。比如,发现个别同事偶尔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只是简单提醒几句,未按照单位的考勤制度进行相应的扣分和通报批评,使得制度的威慑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风气的滋生,影响了整个工作环境的纪律性和规范性,类似这种轻微违规行为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反复出现,且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五)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思想”的倾向。在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工作重点时,往往将大部分精力放在财政业务工作上,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缺乏系统谋划和专项部署。例如,在过去一年中,用于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会议仅有xx次,而按照上级要求应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导致对财政系统内可能存在的思想波动、舆情风险等缺乏及时有效的掌握和应对措施。二是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意识形态观念方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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