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全面推进我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构建和谐社会,依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以下简称《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及省市关于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要求,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本着“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原则,以治理脏、乱、差为切入点,全面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卫生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总体目标
根据《标准》,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7个大项42个小项任务全部达标,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阶段工作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坚持为民、靠民、惠民的创建理念,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负责、集中整治、注重长效”的工作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民动员,全面整治,进一步加强城市硬件、软件建设,提升全民文明卫生素质,提高城市建设与卫生管理水平,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2024年国家卫生城市验收。
三、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对照《标准》要求,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凡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已达到《标准》要求的,要巩固坚持,对未达标的项目和暂时不具备达标条件的,要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确保实现达标标准,具体任务是: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XX省爱国卫生条例》,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2.健全各级爱卫会组织,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3.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乡镇及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居民小区等创建活动。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4.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逐步建设完善相关设施。
5.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6.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3%或持续提升,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场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健康乡(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7.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倡导居民维持健康体重。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8.5%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16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积极推进控烟立法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
(三)市容环境卫生
8.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管理信息化覆盖率≥90%,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城区无卫生死角,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城市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窨井盖完好率≥98%。
9.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日产日清。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0%,主次干道保洁时间≥16小时,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12小时。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在建、拆迁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规范围挡,无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10.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生活垃圾、粪便分类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实现密闭化、规范化,生活垃圾、粪便及时清运。按照城区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设立流动回收车),具体参考《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计算,主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达100%。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因地制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11.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建筑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其对周边建筑和交通的影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12.加强绿化工作,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强化绿地管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
13.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干净整洁,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主次干道、车站、医疗机构、旅游景点、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5%或持续提高。
14.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应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要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贩管理规范。无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现象。
15.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各类集贸市场、花鸟宠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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