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两部门联合印发合同范本!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示范文本(试点试行),要求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并落实好监管责任,做好相关使用说明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详细内容如下。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示范文本(试点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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