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道德建设调研报告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着重指出,要抓好网络空间道德建设,并对新时代网络空间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层次的要求。该文件从内容建设、网络行为、道德实践、道德环境等多个维度丰富了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内涵。网络空间与现实生活的深度链接在改变人们生存样态的同时,也衍生出日益复杂多变的道德建设难题。而网络空间道德建设作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一环,需要反思其面临的现实困境并提出相应策略。
一、新时代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的现实困境
1.虚拟性弱化道德认知。网络空间的第一特性是虚拟性。所谓虚拟性,是指网络空间下人与人之间的现实关系被主体之间的互动交流网络化、数字化、媒介化和符号化。这种虚拟性弱化了现实的伦理道德在网络空间中的适应性和约束力。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虚拟性模糊着网络道德关系认知。现实生活与网络生活之间的认知割裂使虚拟性网络空间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现实关系,并在现实世界之外开辟了多次元世界。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受到虚拟性的制约。人们无法直接感知感性的人的存在,缺乏面对面的交流,从而模糊了网络空间中缔结出的道德关系好坏、善恶、是非的认知判断。二是虚拟性影响着网络道德内容认知。虚拟网络以自由享乐、愚昧庸俗、低俗媚俗的极致快感僭越着网络道德内容。人们对内容不加审视,自愿吸食“精神鸦片”,纵情于网络非理性中,丧失道德感、正义感、是非观,影响着人们道德教育内容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虚拟性干扰着网络道德行为认知。在网络空间中道德关系虚无化、道德内容复杂化,干扰着网络主体道德行为的认知,加大了人们判断道德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的难度。人们在网络交往中的“去身体化”存在方式容易导致道德行为的“自我中心化”,以个人的道德标准判断道德行为,并影响着人际交往的合理秩序。
2.开放性冲击道德权威。网络空间的另一大特性是开放性。所谓开放性,是指信息的生产、发布、传播等具有极大的便捷性。由此,信息在网络人际互动模式下的传播速度远远超过现实生活中人际互动模式下的传播速度。一方面,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人们难以对传播内容给予质量上的把关,并导致多元价值冲击主流价值,使道德观念出现分化甚至极化。在多元价值激烈的思想碰撞和冲击中,主流道德的权威性被消解了,人们在道德认识、道德判断、道德选择、道德行为上缺乏准确认知、导致使道德实践的偏差。另一方面,网络的开放性使网络信息传播者的动机难以把握。在资本的驱逐下,异化、无效甚至是负面的信息大幅增加。
3.隐匿性分散道德责任。所谓隐匿性,是指在网络空间中,现实性与非现实性交织,人们在网络的“保护”下进行社会交往。这种隐匿性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是网络空间存在方式的隐匿。在网络空间中,人们大多以匿名机制存在,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们的道德自律意识。在虚拟空间中,交往主体不需要“身体在场”。这种“去身体化”的存在形式使人们能够在网络空间中随意塑造符合要求的另一种形象。在隐匿性的保护下肆意地进行不用承担后果、不用负担责任的非理性宣泄,极大地削弱了人们的自律意识和道德责任。其次,是网络空间交往方式的隐匿。在网络空间中,交往方式匿名化导致人们的交往关系弱化、道德情感缺位、道德责任分散。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交往是以真实情感、情景为纽带的双向互动。在沉浸式的网络虚拟空间中,人们以账号、数字、算法连接,根本不同于现实世界中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交往。这样,现实交往关系被网络关系所取代,个体与社会关系隐藏弱化;现实生活关系被网络关系代替,人们沉溺在网络空间中疏离了现实的人际关系。
4.聚合性干扰道德规范。所谓聚合性,是指网民们在网络空间根据爱好兴趣等结成趣缘群体。其一,聚合性易构筑“信息茧房”。在数据算法的支撑下,网络信息实现了智能推送。数据算法根据人们的网页浏览记录、购物记录等,推送符合用户兴趣偏好的内容,并在无形中隔断了用户接触其他信息的机会,筑造了一堵“信息高墙”。在“信息高墙”内,用户同类化、同质化、封闭化,结成了隶属于独立群体的圈层。在这样的圈层中,普遍呈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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