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基石。近年来,基层各县区按照中央和省市总体要求,以构建科学化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不断优化工作思路,创新治理方式,健全制度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格局,为保障和推动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但与当前全面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是治理体系不健全。当前,社会结构多样、利益诉求多元、矛盾风险叠加,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和环境更加复杂,加之基层治理工作的特殊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导致繁重的工作任务与捉襟见肘的社区工作力量之间的矛盾,社区工作“行政化”问题较为突出。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发现,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体制机制上还不够健全,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二是治理权责不匹配。受长期单向管理模式影响,社区对强化社会治理和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缺乏足够认识,对自身的公共管理职能定位不清,缺乏多元化协调机制。当前,城市社区主要承担服务职能,行政管理、执法职能弱化,权责不匹配,“责大权小”“权责不一”问题较突出,导致存事权不明晰,授权不充分与监督不到位并存现象。
三是社会参与不充分。群众参与辖区社会治理的过程缺乏制度规范,许多群众对社会治理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多,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有限,其意见对决策的影响较小,导致群众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不高。当前,参与社区治理的人员多数为下岗职工、家庭妇女、志愿者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缺乏社会管理知识,面对社区各项社会化服务存在能力不足现象,社区与群众的日常联系不够紧密,组织动员群众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完善。
四是普法宣传不深入。一些社区普法宣传覆盖面不广,多是为了完成指标任务,未能真正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社区法治化人才队伍建设不足,社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既没有接受过专业化的法律教育,也没有相关工作经验,普法宣传停留在挂条幅、发资料阶段。居民参与法治意识不强,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不浓。
五是要素保障不到位。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理念、新技术在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过程中还处于探索阶段,加之县级财力有限,在工作经费、硬件配套上有欠账,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滞后。目前,参与城乡社区治理主要以网格为单位,网格员主要以公益性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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