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七一”表彰工作方案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镇各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镇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表彰名额
表彰X个先进基层党组织、XX名优秀共产党员、XX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表彰对象条件
表彰对象应当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表彰对象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应当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履行职责职能,有较强的组织力,能够有效组织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施达标创优活动成效显著,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应当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重点表彰在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在抗击新冠疫情以及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正式党员。
(三)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当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在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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