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存在
问题及对策建议
随着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生活污水大量排放,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环保基础设施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当前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及维护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城区部分背街小巷在建设过程中未规划污水管网,乡镇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建设缓慢,污水处理设施主管网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排污单元支网接入率低,污水收集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持续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主要依托垃圾填埋场和垃圾处理站进行,焚烧发电厂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出现空白,垃圾处理综合利用率较低,未达到资源化利用的要求。部分环保设施经过多年运行,设备陈旧老化,维修管护不及时,处理效果不明显。
二是管理运行维护衔接不顺畅。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由住建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站管理运行及日常维护均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培训指导由住建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由环保部门负责;城区垃圾填埋场由执法部门负责,乡镇垃圾填埋场由住建部门和乡镇监管维护,聘用专业环卫公司统一运行。三权分治和职能混乱交叉致使环保基础设施管理、运行和维护衔接不够顺畅,部门、乡镇之间推脱绕、等靠看的思想较为严重,一体化推进、“一杆”到底、一管到底的管理运行机制尚未形成。
三是资金筹措拨付兑现不到位。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资金保障一方面由财政、住建、环保等部门向上争取,另一方面由水务部门按标准收取生活污水处理费划转至县级财政专户,再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实际运行过程中发改部门还没有核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水务部门也没有向居民收取生活污水处理费。乡镇垃圾填埋设施资金保障一方面由乡镇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另一方面由县级财政拨付,乡镇政府缺乏解决运行经费的能力和手段,即便是以办公经费先行垫付,后续申报兑付也不能及时到位。
四是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不经常。住建、执法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乡镇污水处理站和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人员技术指导和教育培训不到位,违规作业现象时有发生。乡镇污水处理站和垃圾填埋场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大都由乡村干部兼任,业务稍微熟练之后又会出现人员调整变动。同时,受资金、机制等方面因素制约,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难,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没有专业的技术人员,难以满足当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需要。
二、对策建议
一要健全运行管理责任体系。修订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办法》和《乡(镇)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制度》,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监管运行,征收处理费,管理使用运行资金;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运行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运营补贴资金,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县发改部门核定乡(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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