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2篇)
篇1: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县商改办印发了《*县市场监管领域*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全县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狠抓工作落实,我县*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根据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监测数据统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年底,我县已建立检查事项大类*项,检查事项清单细类*项;检查对象库*户;执法人员库*人;全县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个部门,有*个部门组织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共建立和接收任务*个,已查并公示企业*户。其中,接收联合抽查任务*个,占全年抽查任务的*%;制定信用分类抽查任务*个,占全年抽查任务的*%;抽查问题发现率*%。
根据*年度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季度分析评议要求,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比率应达*%,信用风险分类抽查任务占比率应达*%,双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应达*%。从*年各季度市对县营商环境评议情况来看,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指标完成较好,在全市均排名靠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单位仍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重视、任务不清楚、内部分工不明确,特别是在部门联查中,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二)一些单位“一单两库”数据精细化程度不高,未能及时更新监管对象库,将新设立的市场主体纳入,且监管对象未能按许可主管类型、非许可主管类型细化分类,影响了随机抽查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部分单位工作流于形式,只关心抽查的次数和形式,抽查检查企业很少。在对企业实地检查中,工作不够认真细致,问题发现率极低。
三、工作要求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为做好*年度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市对县营商环境考核评议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持续完善“一单两库”。各部门要围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并严格按照许可主管类型、非许可主管类,对监管对象库进行细化分类,确保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二)相互协作完成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开展联合双随机抽查时,相关部门要主动牵头发起,并会同参与部门做好本业务领域为主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做到严格程序,坚决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联合抽查各参与部门应当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涉及个体工商户等非企业的抽查检查结果,还应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进行公示。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在双随机抽查检查时,要广泛宣传“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让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市场主体全面了解改革的相关要求;要杜绝同一部门对同一事项的反复检查,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企业感受度,确保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调查不失分。
篇2: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双随机抽查相关事项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开展了*年本部门内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了抽查事项完成覆盖*%。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一)平台建设使用情况。*年起,原*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关于转发<*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始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并通过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的“*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开展任务派发,执法人员通过执法终端检查录入等工作。
*年*月*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建设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以下简称“智慧监管系统”),集成“信用评价”“综合执法”“非现场监管”“行政处罚”“综合分析”“实战练兵”“稽查管理”等工作模块,基本实现所有数据归集的“智慧监管”,并同步更新完成“两库一单”,即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工作开展情况。目前,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应用智慧监管系统“综合执法”模块开展,全市执法人员库和企业信息库,根据检查事项清单,通过系统(企业属性标记等相关信息)随机抽取企业,派发县区或直接随机派发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活动,检查内容使用专用“环境执法”手机app录入,既实现了检查保密又实现了执法全过程记录,每季度执法检查情况在市局官方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年根据年初制定的《*年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原则,围绕重污染天气应急、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企业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按月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目前,已检查企业*家,发现各类问题*个,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起,罚款*余万元。
二、跨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联席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市*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涉及我局事项为:
牵头发起*个抽查事项,包括: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的*个抽查事项的相关检查,牵头发起市政工程(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个事项的相关检查,以及牵头发起核技术利用单位检查*个事项的相关检查。
配合开展*个抽查事项,包括:配合发改部门对管道企业未依法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的行政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对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对兽药企业的监督检查、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和种畜禽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配合商务部门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检查,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对企业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截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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