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发〔2019〕3号),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打造持续出众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泰州打造江苏高质量发展中部支点城市的战略定位,以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突出集成创新,坚持扬长补短,强化融合发展,着力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促进营商提优、质量提升、减负提效、产业提级,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注重“客户”需求和“客户”体验,从“我要怎么办”向“企业和群众要我怎么办”转变,努力创造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企业获得感强的营商环境。
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化升华品质泰州建设,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品牌发展战略,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靠质量提升和创新驱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民营企业在设立、运营、发展等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切实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持续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三、工作举措
(一)营商提优
1.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全面推行名称自主选择,推广开办企业“全链通”平台、个体工商户“六办”简易登记,推进市场主体退出市场便利化。巩固“不见面审批”改革实效,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防爆电气等3项产品转为3C认证。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对除危险化学品外的其他省局委托办理发证产品实行后置现场审查。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探索“公开承诺”“先证后查”管理,在食品经营许可试点“告知承诺制”,优化小作坊准入服务,将原来的60平米(含)以下小餐饮需要行政许可改为登记备案。(行政许可处、质量监督管理处、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处)
2.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修改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方面的内容,对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对涉企政策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排除或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
3.推行随机监管和信用监管。整合市场监管系统内部抽查事项,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经营干扰。加大“守重”企业培育力度,落实守信激励机制,探索建立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修复机制。(信用监督管理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4.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创新网络监管方式和手段,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查处社会关注度高、民生反映强烈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打假保优协作网,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行动,对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商标品牌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稽查处)
5.建立民营企业对接服务机制。整合市场监管职能和资源,扎实开展“市场监管企业行”“市场监管项目行”活动,及时掌握企业需求,为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提供全周期服务。加快推进投诉举报“五线”合一,畅通民营企业诉求渠道。(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各相关职能处室、事业单位)
(二)质量提升
6.夯实企业质量基础。完善民营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制度,组织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参加质量研讨会或高端质量论坛,举办QC小组成果发表会,展示优秀民营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优秀成果。全面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对泰州市区新认定的江苏省质量信用3***级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泰州市区新认定为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泰州市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奖励0.2万元。(质量发展处)
7.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支持民营企业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进一步提升行业话语权。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将科技成果(专利)转化为标准,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协调发展。对泰州市区新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及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分别给予最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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