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初中的时候,曾读过青少版的《简·爱》,十几年过去已经忘记了小说内容,只模糊记得简·爱是一个出身寒微却勇敢追爱的女性。没想到现在重读宋兆霖版的《简·爱》,却发现了很多以前完全不会想到的细思,果然,人越长大,思考越复杂。
简·爱的成长行迹很简单,主要就是盖茨海德府、洛伍德学校、桑菲尔德府、沼泽山庄这四个地方。在盖茨海德府,寄人篱下的日子让渴望爱却总被漠视、冤枉的她变得易冲动和暴躁;在洛伍德学校,虽然历经了种种变迁但她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海伦·彭斯和谭波儿小姐的友谊也给她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在桑菲尔德府,她遇到了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并且第一次品尝到爱情的苦涩;在沼泽山庄,她治疗内心的情伤并且拥有了3个有血缘关系的亲人,真正体会到亲情和家庭幸福。这四个地方的轮转,简·爱的性格也慢慢成型,愈发坚强、成熟。
说一说现在觉得有点意思的地方:
第一个就是简爱的内心戏,真的好精彩。尤其当她从费尔法克斯太太口中得知布兰奇·英格拉姆小姐可能是罗切斯特的结婚对象的时候,时刻观察分析着自己的“对手”。你看她内心评价其他与会的小姐,都还算是比较公正的,唯有对英格拉姆小姐,格外的针对和“双标”,几乎都是负面的评价,随便列举几个看一看。
1、【她看上去光彩照人,实际是装腔作势;她外表秀丽俊美,看似多才多艺,但头脑十分空虚,心田天生贫瘠;任何花朵都不会在这样的土壤上自动开放,任何天然的果实也不会喜欢这样的生土;她既无识别能力,也无独立见解;她总是搬弄书本上的美丽辞藻,却从未讲过也不曾有过她自己的意见;她大唱高调鼓吹高尚情操,却不懂得什么是同情和怜悯;温柔和真诚跟她无缘;她经常暴露出这一点的是,她常常无缘无故发泄对小阿黛尔的恶意憎恨;只要阿黛尔偶尔走近她,她就会口出恶言,把她一把推开;有时甚至把她赶出房间,平时对她总是那么冷酷无情。】品一品这些用词,“装腔作势、空虚贫瘠”,可真把“情敌”贬的一无是处。
2、【如果英格拉姆小姐是位善良、高尚的女人,富有力量、热情、仁慈、见识,那我就得跟两只猛虎——嫉妒和绝望——决一死战。到时候,哪怕我的心被撕碎,被吞噬,我也会赞美她,——承认她的卓越,从此默默地度过我的余生。
然而,眼下的实际情况是,眼看英格拉姆小姐千方百计想迷住罗切斯特先生,可发现她屡屡失败,而她目己却又浑然不知,还枉自幻想她的箭支支中的,因而头脑发热,得意非凡,却不知她的骄傲和自负反而把她想要引诱的对象愈推愈远。】心里说着对英格拉姆小姐不会嫉妒,但仔细阅读,说的是“如果”,那是不是意思英格拉姆小姐和这些褒义词“善良、高尚的女人,富有力量、热情、仁慈、见识”没有一点关系,反而是“骄傲、自负”。
3、【“她有和他如此接近的有利条件,为什么不能对他产生更大的影响呢?”我暗地自问,“显然她并不是真正喜欢他,或者并没有真心去爱他!如果她真心爱他,她根本就用不着这样一味地献媚装笑,不断地滥送秋波,也用不着这样煞费苦心地故作姿态,装腔作势。照我看来,她只要安安静静地坐在他身旁,少说话,也不要左顾右盼,就能更贴近他的心。我就曾在他脸上看到过截然不同的表情,完全不像现在她竭力向他献媚时他板起脸来的样子。而当时那种表情完全是自发的,绝不是靠献媚卖笑和玩弄花招诱引出来的。你只需泰然地接受它——老老实实回答他的发问,必要时和他说说话,不要扭捏作态——他的那种表情就会增强,就会变得更加体贴,更加亲切,如同抚育万物的阳光般使人遍体温暖。一旦他们真的结了婚,像她这样又怎么能赢得他的欢心呢?我认为她根本就做不到这一点。】简·爱完全把自己和罗切斯特的相处代入了英格拉姆小姐,不管英格拉姆小姐做什么都是错的,献媚卖笑、故作姿态、装腔作势、玩弄花招,哈哈哈哈哈,简·爱内心diss人真的挺有一套。
第二个就是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前妻伯莎·梅森发疯被关的事,我总感觉没那么简单。
结婚之前,伯莎·梅森有良好的出身、富有(陪嫁3万英镑)、拥有美貌才情和众多追随者的爱慕。
结婚之后,【她的心灵庸俗、猥琐、狭窄】;他们之间的交谈只能得到她【既粗俗又陈腐、既乖戾又愚蠢】的回答;她的脾气是【凶蛮无礼】并且【坏脾气以可怕的速度滋长着】;她的命令是【荒唐、矛盾、尖刻】;【她的智力低得像侏儒-而怪癖却大得像巨人】;她是【一个跟声名狼藉的母亲同一个模子里出来的女儿,一个荒淫放纵的妻子】;和她的生活【简直就是地狱】,与她有关的回忆【有说不出来的厌恶】;她是【肮脏的包袱】;她【如此任性地使你长期经受痛苦,如此玷污了你的名字,如此糟蹋了你的名声,如此耽误了你的青春】;她是【怪物】,她是【不能公开的秘密】。你看看这些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和简·爱自述的形容用语,我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他。
他把一切过错都怪到了伯莎·梅森的头上,因为她有一个发疯了的母亲和一个不会说话的弟弟,她被他怀疑也是一定会发疯的,他对婚姻生活是冷漠的、厌恶的;他还怨怼自己的父亲和哥哥,因为他们隐瞒了真实的信息,坑骗了他……总之,他没有一点错,婚姻的失败都是别人的错误。
说真的,小说只是简单的提及了伯莎·梅森发疯了,但却一直没有说她为什么发疯,突然的发疯,然后被残忍的看管,像野兽一样活着,甚至世界上都没有几个人知道她的存在。我觉得伯莎·梅森真的很可怜,一个发疯的女人每每清醒过来几次都想要杀掉自己的丈夫,这是怎样的刻骨仇恨,在这段婚姻里,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真的没有做什么吗?没有隐藏的故事吗?细思极恐。
第三个就是圣约翰·爱·里弗斯到底喜欢不喜欢简·爱啊?真的很有意思,他既是穷途末路时的救命恩人,又是有血缘关系和“遗产竞争”关系的表哥,他长相英俊,学富五车,风度翩翩,怎么性格那么一言难尽啊。他对简·爱的每一次求婚请求,都让我觉得他不愧是牧师,果然是上帝最虔诚的信徒,他难道真的只是把简爱看作“工具人”吗?认为她的性格更适合辅助他,更能长久的陪他为上帝的事业做贡献?
除此以外,简·爱蛮多独立自主的表达我还是依然很喜欢的,分享一下。
1、【 “你认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一个对你来说无足轻重的人吗?你认为我只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你认为我能忍受让人把我的一口面包从嘴里抢走,让人把我的一滴活命水从杯子里泼掉吗?你以为因为我穷、卑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赐给了我一点美貌和大量财富,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不是凭着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肉体凡胎跟你说话,而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离开人世,两人平等地一同站在上帝跟前——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
2、【 “我自己在乎我自己。越是孤单,越是无亲无友,越是无依无靠,我就越要尊重自己。我要尊重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迷乱时所接受的原则。法律和原则并不是用在没有诱惑的时候,而是在现在这样肉体和灵魂都起而反对它们的严格的时候用的。既然它们是严格的,那就不能违反。如果我为了自己的方便而破坏它们,那它们还有什么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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