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三级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发言材料汇编(10篇)
目录
1.以法治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2
2.让金融“活水”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4
3.强信心护成长解难题 5
4.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风向 7
5.给民营企业家多一些“阳光雨露” 8
6.精准有力做好政策宣传 9
7.为民营企业插上“数字翅膀” 10
8.以政策激活民营经济“一池春水” 11
9.让亲清政商关系蔚然成风 12
10.为民营经济发展增添动力 13
以法治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在国家“民营经济31条”出台之后,xx省快速响应,“38条落实措施”紧随其后,无疑给xx省民营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打了一针强心剂,必将极大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近年来,有些地方的执法部门仍存在着随意执法检查、“报复性”执法和处罚过于严苛的现象,有的执法部门频繁对某一类民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让相关企业疲于应付;有的执法部门在一定期限内对某类民营企业普遍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这些行为都严重干扰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恶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议地方政府在采取可能影响到民营企业权益的行政行为时要秉持依法、审慎的精神,不得采取高频次检查方式,不得对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形成干扰。以五年为一个周期,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某一地区或某一类型、领域的民营企业大范围实施罚款行政处罚,让市场主体有休养生息的空间与时间。
当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时,要避免损害其合法权益。严格慎用扣押、查封、冻结等措施,为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交接公司控制权、转让股权、签署重要协议文件等提供必要的便利。建议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既依法打击了犯罪,又不过度执法,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让金融“活水”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了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并提出了金融业在服务民营经济质效方面的要求。一是提升信贷精准服务水平。对重点企业如“十强”产业、标志性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等提供“一企一策”的精准融资支持。二是完善融资增信支持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民营企业进行综合信用评级。三是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发债。支持优质民营上市公司境外发行股票,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
然而,目前xx金融业(银行)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民营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制约。主要表现为,xx省银行业对民营企业新开设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强制限制企业的费用支出,要求企业的日常业务支出不超过10万元,超过限额支出需要企业提供销售合同等文件,并申请银行批准。这些限制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困扰。
为此,建议取消对新开机构支付额度的限制,取消要求企业提供销售合同等文件的要求,对有疑点的支出,可联合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进行核对。希望通过解决上述问题,增强xx省金融业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信心护成长解难题
当前,中国经济“后疫情”时期呈现慢恢复性增长态势,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减弱,民营企业经营面临众多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相互拖欠问题使正常的市场秩序遭破坏。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相互拖欠贷款、各种劳务费、工程款的问题时有发生,使企业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困境中,导致产业链断裂,市场秩序就会遭受破坏,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二是在实际工作当中,政府有关部门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而是过度的运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使民营企业对经营前景失去信心。
三是税收负担仍旧沉重。目前能够正常经营的民营企业已经很困难,家底并不宽裕,如果税务部门进行各种的税务检查,让企业缴纳税款,则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建议政府要严格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不能随意挪用。针对欠款,尽快同相关单位签订还款协议、制定还款计划、安排专项资金,争取在一两年内解决拖欠问题。其次,经济纠纷是一个法律问题,法律问题要用法律手段去解决,政府为了化解社会矛盾可以推进法律程序的实施,缩短时间,但不能运用行政手段满足一个主体利益的同时侵犯另一个主体的权益。当前形势下,税务部门应制定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让企业缓一口气,休养生息。
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风向
民营企业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在国家“民营经济31条”出台之后,xx省快速响应,“38条”落实措施紧随其后,在市场准入、要素配置、融资支持、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系统支持,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风向,给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
结合实际,建议加强对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宣传推广。电视台、报纸、互联网媒体等可以安排专题节目和新闻报道,系统地展示民营企业的成功案例,加强政府对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公开表彰和奖励的力度。
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法律保护。一手抓市场导向,确保各类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得到公平对待;一手抓法治保障,确保民营企业在法律面前得到平等保护。
健全相关法律体系,让法律在经济发展的辅助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建立企业家定期交流分享机制,增加企业交流的广度及深度,将优秀企业家在管理、运营上的经验进行学习、分享。建立“政策售后追踪”机制,对承诺支持企业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为企业“按时按量”合规享受政策支持奠定基础。
给民营企业家多一些“阳光雨露”
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后,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12个方面38条举措,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一段时间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不少民营企业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完善一批基础制度、出台一批管用举措,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可以说,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都需要党委政府的“阳光雨露”,都是给了“阳光就灿烂”的市场力量。
建议营造更加友好的营商环境。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要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完善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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