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村(社区)干部有关情况的报告
为做好离职村(社区)干部关心关爱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县委组织部紧扣问题导向,高位推动、系统谋划,对全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离职村(社区)干部(以下简称村改离职干部)有关情况进行摸排梳理,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12月,出台《关于开展离职村(社区)“三职”干部补助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确保及时兑现离职村(社区)干部相关待遇。经梳理汇总,2022年全县共有2535名(其中226名为2022年退出)离职村(社区)“三职”干部符合领取定额补助条件,共计补助344.895万元。
针对离退职村(社区)干部信访呈现扩大化、多元化、高频化趋势,制定《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相关政策解读》《村(社区)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解读》,指导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做到“防、管、控”结合,聚焦关键人群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抓起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座谈会、党内关爱、走访慰问等方式,团结、凝聚离退职村(社区)干部。来访诉求频率较高的共性问题主要涉及给予劝退人员离职补贴、工资正常发放至2022年2月、给予个人参加工作前后养老保险补贴等3个方面,共有8个重点关注镇。
二、村改离职干部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至今,县委组织部先后四次对村改离职干部人数、安置方式、生活困难、走访慰问、政策落实等相关情况进行摸排。据统计,全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及改革过渡期满后(即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共有村改离职干部2737人,其中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66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428人、其他常职干部853人
三、村改离职干部安置情况
(一)安置方式。村改离职干部主要有5中安置方式,其中转任村(居)民小组长、乡村振兴专干等596人,公益性岗位安置7人,自主创业就业320人,完全离职在家796人、依法依规清退28人。
(二)补助政策。2020年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的指导意见》未统一规定补助方式、补助标准,村干部待遇属县(市、区)级事权范围,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时,市委、市政府未统一制定离职村(社区)干部补助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两类方式予以补助。一是按年发放定额补助。按照省上“对年纪较大、没有安排到其他岗位的正常离任村常职干部,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身实际财力给予适当补助,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的要求,县委组织部联合县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离职村“三职”干部定额补助办法的通知》,村(社区)干部离职后,符合补助对象要求,且满足相关职务任职年限等补助条件的,按照最高任职的累计工作时间,分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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