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场所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餐饮服务场所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防较大或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xx局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餐饮服务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清除餐饮服务场所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xx局成立全市餐饮服务场所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防火战线全体人员和大队全体监督执法人员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3月31日。
    四、整治范围
    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餐饮服务场所、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餐饮服务场所。
    五、工作任务
    (一)摸清单位底数。将辖区属于排查整治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场所全部摸底一遍,更新完善重点单位档案和隐患问题手册。属于“九小”场所的,推动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所和公安派出所履行工作职责,进行逐一排查,建立社会单位基础档案。
    (二)攻坚整改隐患。重点检查整改以下突出隐患:
    1.是否依法进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是否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检查场所内厨房等用火部位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规储存、使用醇基燃料;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液化石油气瓶组间;是否存在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是否存在超量储存、不符合安全条件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情形;是否定期开展油烟道清理工作,并有相应清理记录;燃气报警装置是否处于有效状态;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餐厅内是否存放、使用充装易燃液体、气体的钢瓶。
    3.检查场所建筑外墙是否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是否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是否存在破损、开裂和脱落现象,其外墙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是否有电气线路穿越外墙保温材料;检查场所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规范要求;顶棚、墙面、地面、窗帘、幕布等部位选用的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耐火等级要求;是否存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构)筑物、设置隔断等问题。
    4.检查场所建筑结构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备、设施用房;是否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防火、防烟分区;是否存在改变原有使用性质、功能,改变防火、防烟分区设置等违法行为;疏散楼梯间、消防控制室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按要求设置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分隔设施;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5.检查场所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门窗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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