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廉政法纪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全面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2024年全市xx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xx局《2024年xx队伍廉政建设意见》部署要求,结合全市xx队伍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为重心,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全面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市xx队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全市xx队伍廉政建设工作要按照“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培树队伍良好风气、深化选人用人机制、狠抓规章制度落实、廉洁监督执法”的工作思路,不断拓宽从源头防治腐败领域,突出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和纪检监督队伍建设,加大专项治理和案件查处力度,以反腐倡廉的成效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十四五”工作良好开局、确保“两个稳定”和圆满完成各项保卫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三、方案内容
(一)强化廉政建设,夯实纪检基础建设。
1.规范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大队党委每半年要向支队党委、纪委报告1次本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季度分析1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并向支队纪委报告。支队、大队级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要向上级党委、纪委述职述廉1次,述职述廉情况要逐级报上级纪委备案。支队、大队每半年要组织1次廉政建设集体谈心活动,党委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廉政教育学习,党委每半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按要求提前邀请上级机关包片党委成员和纪委领导参加。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每年不少于2次。
2.加强监督执法建设。监督执法人员要与所在单位签订廉政承诺书,防火监督工作部门领导每年要向本级党委、纪委述职述廉1次;一线监督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向辖区社会单位述职述廉1次,同时要面向社会聘请廉政执法监督员,支队至少聘请20人,大队至少聘请10人,并接受监督员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干部晋职晋级晋衔和单位评先评优的依据。支队每年至少组织1次监督执法集体廉政授课,至少开展2次监督执法警示教育活动。
3.加强纪检工作基础建设。一是加强纪检宣传工作。支队将在全市信息网或政工网站中设立纪检信息网页,各基层单位每月向支队网站所投纪检工作类稿件不得少于10篇。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队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亮点和成效,及时报道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新经验、新做法、新动态。二是加强纪检监督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按照省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边防警卫队伍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定》及其配套文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支队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明确组成人员,配齐配强纪检监督干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为调查处理、化解矛盾纠纷建立有效工作平台。同时要加强纪检监督队伍教育培训,抓好岗位培训,加强内部纪检审计人才培养,不断提高纪检监督队伍综合素质。三是规范廉政档案管理。支队将按照总队要求,进一步抓好廉政档案建设工作,规范廉政档案的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建立经常性的检查制度,档案内容做到每半年更新1次,确保内容真实、全面,更新情况将及时上报总队纪委,并根据《保密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配齐硬件、规范设置,推动廉政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四是装备配备管理。各基层单位要配齐纪检工作必备装备,建立固定资产登记表。器材配备管理到位,常用7种必配器材完整好用。
(二)加强廉政教育,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1.开展勤政廉政理论教育活动。支队机关及基层各单位每月开展勤政廉政教育授课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各级领导干部是廉政教育的重点对象,除参加单位的教育活动外,还应当采取个人自学、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等方式加强自我教育。勤政廉政教育的主要内容:一是反腐倡廉理论教育。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贺国强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等文件资料,正确认识新时期反腐败斗争形势,增强反对腐败、战胜腐败的决心和信心。二是理想信念教育。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中共党史等基本知识,坚信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三是执法为民教育。主要学习新《法》、《黑龙江省条例》、《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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