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101周年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激励全院党员干警在新时代下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保康县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党性教育活动。这些活动旨在通过党员干部下基层了解民情、解决民忧、温暖民心,以及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
在活动中,党员干警积极参与到基层调研中,深入了解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关切,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这种实践活动不仅增强了党员干警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也拉近了党员干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信任。
同时,保康县检察院还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警学习党史、了解党的历史发展和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警的党性观念和忠诚度。通过学习党史,党员干警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历程和光辉成就,进一步坚定了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信心和决心。
通过这一系列的党性教育活动,保康县检察院进一步激发了全院党员干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也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凝聚了全院党员干警的力量,为实现检察事业的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马可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马可自从加入工作以来,一直在刑检部门工作。他非常勤奋好学,对法律和检察业务有着浓厚的兴趣,并且注重将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他擅长处理复杂疑难案件,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出准确的判决,因此被誉为“专家型”检察官。他的办案准确率达到了100%。
狠抓办案,服务大局
马可始终将司法为民贯穿于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所办案件快速、准确,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批捕后的案件无作撤案、不起诉、判无罪的,公安机关对不捕后的案件无作提请复议复核的。在办案中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感,坚持“适时、适度、依法”提前介入案件。例如,在办理影响“保神”高速进展的巩某某、余某某寻衅滋事案时,该同志提前介入有效引导侦查,并就相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保障了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受理该案件后,及时向上级汇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该案在检察机关开展“创新驱动发展”系列活动中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赞扬。
公正司法,加强监督
在加强立案监督案件线索渠道方面,该同志积极推动常规办案工作,并重视处理社会热点敏感案件。在防止冤假错案方面,该同志严格把关案件质量,认真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同时,该同志加强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加大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伪造证据等违法取证行为的调查核实力度,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此外,该同志充分发挥审查逮捕环节的作用,作为防止冤家错案的第一道关口。
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他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保持学习热情,学习了新刑诉法理解与适用、新刑诉法学习纲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等法律条文和刑事司法政策。他始终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对待工作充满敬畏之心,严守底线,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在从检三十余年的职业生涯中,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襄阳市检察院授予“全市十佳检察官”称号,获得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还被省政法系统评为优秀党员。
他一直坚信,担任检察官是一种光荣的称号,也是一份重大的责任。一个普通而又与众不同的检察官,三十多年来一直默默地在平凡的岗位上奉献着,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作为检察官的信念,坚守着捍卫公平正义的职业道德。
王丽
政治部副主任
自加入保康检察院以来,该同志一直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展现了共产党员的优秀形象,并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
筑牢政治忠诚
这位同志对党的政治立场坚定不移,始终保持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致性。他承诺从自己做起,向自己看齐,接受对自己的监督,并且认真学习领会党组及上级的各项指示精神,切实贯彻党组的安排部署。他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时时事事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提升素质能力
王丽负责组织人事、机关党务、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这些工作琐碎复杂,千头万绪。然而,她始终将学习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通过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她的工作业绩也逐渐显著起来。因此,她多次被评为全县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县优秀组工干部,全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
锤炼工作作风
王丽一直以严格要求自己为准则,她坚持经得起风雨、耐得住平淡的原则。她始终脚踏实地,努力工作,做到了做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她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工作态度端正,既不骄傲也不急躁。她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深受领导和同事们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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