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孙某某因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一案被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在经开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现场吸引了来自市信访局、经开区纪委监委、东风公司、武汉四医院、湖北电力公司等机关单位的180多名工作人员,他们亲身参与了庭审,并接受了现场的警示教育。
在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孙某某在担任国有企业部门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供应商勾结,采取虚构业务量的手段套取本公司资金。此外,他还为自己的亲属设立的公司以及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提供特殊照顾,收取了大量贿赂。被告人孙某某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他的行为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应当受到数罪并罚的处罚。
检察官依法对被告人孙某某犯贪污罪、受贿罪的事实进行了询问,并重点围绕控辩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有效地指控并证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过程。经过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孙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当庭对犯罪行为进行了悔过。
公诉人在定罪量刑和评估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同时深入剖析被告人犯罪的过程和原因。通过以“身边事”为例,警示身边的人们。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还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引导大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坚决不能以权谋私。面对金钱和物质的诱惑,我们必须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守住廉洁纪律的底线,时刻警惕自己的行为,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在这次庭审观摩中,检察官巧妙地将庭审现场转变为一堂警示教育课堂。他通过身边的事例来警示在场的领导干部,让他们从案件中汲取教训,加强自身的法纪意识,坚决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想腐败。这样做的目的是进一步巩固他们的信仰基础,紧绷纪律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接下来,经开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并与监察机关密切合作,加强提前介入,加强会商沟通,以确保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重大问题的准确处理,夯实案件事实和证据基础,确保案件质量。我们将依法精准有力地惩治职务犯罪,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推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我们还将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积极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旁听庭审,开展法治宣传和廉洁教育,为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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