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的调研报告
***总书记强调,“只有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坚持党组(党委)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机关党建工作才能形成强大合力”。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是全面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关键之举,是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实践路径,机关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存在问题
(一)机关工委领导机制不够健全。从我市实际来看,在纵向指导关系上,上下级机关工委之间既无领导关系又缺业务指导,在统筹全局中缺乏具体的指导和协调机制。在横向协同关系上,机关工委尚未与相关部门建立机关党建工作协调机制,未形成合力。在指导督促关系上,机关工委对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一般停留于工作检查和培训授课,未建立常态化的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制度。
(二)党组(党委)履责机制不够清晰。有的党组(党委)把党的建设等同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具体党务工作,未制定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有的虽制定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但过于宏观,没有具体到事、分解到人,看起来人人有责,抓起来无从着手。有的习惯按行政经验部署党建工作,以机关党委履职代替党组(党委)履责。
(三)基层党组织落实直接责任机制不够扎实。有的基层党组织在工作谋划、工作安排、工作推动上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作用发挥不强。有的基层纪检组织专业素质不强,缺乏监督动力,心有畏难情绪,存在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
(四)基层党务干部保障机制不够有力。有的党组(党委)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安置性岗位,存在党务干部频繁更换、身兼数职的问题。有的党务工作者对机关党务政策理论不学习、不研究、不熟悉。有的单位在干部推荐选拔中习惯以业务工作论资排辈,影响了党务干部的积极性。
(五)党建成效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党建工作成效的考评措施还不够具体,未把考核压力传导给党组(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考核党组织书记这一“关键少数”的导向示范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一般考核时仅限于“材料”范围,难以体现抓党建工作实效。考评结果与选拔任用、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没有“挂钩”,缺乏加强党建考核评价结果应用的“硬措施”。
二、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是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根本原因。一是没有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有的党组(党委)书记思想认识有误区,政治站位不高,没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有的党组(党委)班子成员认为抓党建是党组织书记的事,与自己无关。二是存在重眼前轻长远的思维。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相比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相对务虚,不易抓出成效。三是存在重党务轻党建的认识。习惯性把机关党建工作等同于具体的党务工作,而不是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系统思考、一体推进,“大党建”思维尚未形成。
(二)角色观念不适应是制约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原因。一是“悬挂式”。有的党组(党委)仍习惯于过去机关工委领导、机关党委主抓的老思路,主动领责、扛起主责的意识不强,还存在“高空悬挂”现象。二是“老把式”。有的部门单位抓党建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还停留在“过去式”,抓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思维、创新意识不强。三是“等待式”。有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对中心工作把握不够精准,对本部门本单位主要业务工作了解不够深入,缺乏系统思考和谋划,在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中存在观望、等待现象。
(三)党建规律不掌握是落实直接责任不到位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方向不清。有的基层党组织工作谋划存在“就事论事”的思维,没有抓准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对抓党建工作的方法举措缺乏系统性和全局性思考,重形式轻内在,工作抓手不准、举措不实,个性共性不分,党建工作质效提升效果不明显。二是工作方法不多。有些机关党组织抓学习联系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少,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找不准着力点,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不高。三是创新“招数”不够。党务干部能力素质不适应高质量机关党建工作需要,对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研究不够、谋划不全、统筹不力、执行单一。
(四)党组(党委)不重视是影响党务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的关键原因。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有的党组(党委)在人员配备上,优先考虑的是重要业务科室的用人需求,而党务部门的人员需求往往被忽视。有的部门单位党务干部出口不畅,专职党务干部无法安心工作。二是政绩观念有偏差。有的专职党务干部经常加班加点,认为党务工作是份“苦”差事,不愿从事党建工作。三是教育培训缺后劲。有的党组(党委)认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是机关工委和组织部门的事,未落实分级培训主体责任。
(五)配套制度不健全是沙滩流水不到头的直接原因。一是抓制度建设意识不强。部分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习惯于生搬硬套上级规定和要求,或沿用不符合当下工作实际的制度机制,没有结合单位党建工作实际进行优化完善。二是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依规治党意识不强,对党内法规学习流于形式,没有认真对照落实。部分制度建而不用、用而不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缺乏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手段,让制度成了“橡皮筋”“稻草人”。
三、路径探索
(一)全力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高效领导机制。一是健全指导督促责任体系。探索建立机关工委指导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机关工委领导班子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探索划分经济发展部门、社会服务单位、党群综合机构的机关党建指导群。把机关党建督查作为推动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的重要利器,每半年对各单位党组(党委)、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1次督查,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有关情况。二是探索建立党建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相关部门机关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力度。健全完善机关工委业务交流指导机制,搭建好机关党建经验交流平台,综合运用座谈研讨、调研指导、信息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密切市、县两级机关工委之间的业务交流关系。四是加强领导保障力度。在地方党委层面,及时听取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年度机关党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及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级机关工委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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