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地方建设的可靠力量,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组建以来,始终把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实,退役军人满意度逐年提升,现将全市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保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退役军人安置情况
2020-2022年,我市共接收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25名,全部安置于行政(参公)单位,其中:副团职1名,团职以下24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中24人安置到市直机关、1人安置到省直垂管单位。
共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役士兵284人,其中朔城区109人、平鲁区26人、山阴县32人、应县58人、怀仁市52人、右玉县7人。284名退役士兵中安置到事业单位188人、中央企业78人、省属企业16人、市属企业1人。
(二)退役军人就业保障情况
2020-2022年,我市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86人,累计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1875.61万元,组织全员参加适应性培训,全员征订退役军人事务部研发的电子教材,帮助退役士兵上好返乡第一课,组织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750人,培训学员或者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证书90%以上,就业率也到了80%以上。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国家、省安置政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作出重要的指示批示,三年累计召开7次全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各级组织、编制、人社、国资委等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为圆满完成全市安置任务奠定了基础。
(二)精心编制计划,提升安置质量
三年来,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编制、人社、国资委等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编制和落实退役军人安置计划。在拟定军转干部安置计划时,本着“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安置计划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转业军官的人员、岗位的配备比例从2020年的1:1.2提升至2022年的1:1.6,安置计划全部为行政(参公)岗位;在拟定以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计划时,不断提高安置岗位质量,市直带头配套事业单位安置计划,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事业单位岗位配备率从2020年的50%提升到2022年的92%。岗位质量创历年最优,安置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三)强化服务管理,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
按照服务内容个性化、措施精准化、方式多元化思路,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围绕办理落户、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预备役登记、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开展“一站式”服务。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建立健全服务管理机制,组织全员参加适应性培训,推行“岗前实习”全覆盖,帮助退役军人及时了解地方工作性质,掌握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依法依规落实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社会保险、生活补助等相关待遇,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服务保障工作。
(四)规范操作程序,推行阳光安置
一是严格审核分数。对退役士兵,根据档案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内容逐一核对分数,对军转干部,在核算档案分数的基础上,组织笔试,按照所规定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由本人签字确认。二是及时公开信息。“坚持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安置岗位、安置结果”四公开的原则。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安置信息,保障广大退役军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三是规范组织选岗。严格执行国家、省安置政策,转业军官按照“直通车+积分选岗”模式,开展选岗工作;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按照“提前选聘+积分选岗”模式,按照评分排名先后次序依次选岗,当场签字确认。选岗全程摄像留痕,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选岗结果达到了部队、本人、接收单位“三满意”。
(五)健全督导机制,落实退役军人待遇
为真正实现由“接收安置一阵子”向“服务保障一辈子”转变。市退役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定期开展全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回头看”,采取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的模式,安置办组成工作组,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对市直各机关以及6个县(市、区)的退役军人安置后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近三年安置的退役军人工资、社保、岗位、编制等各项待遇已全部落实到位,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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