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县财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为全县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回顾
   (一)加强收支管理,财政收支均衡向好
   1、收入完成情况:2023年1-9月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7亿元,同比下降1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97亿元,同比增长17.9%;非税收入完成3.01亿元,同比下降47.0%。
   2、支出完成情况:2023年1-9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7亿元,同比增长8.6%。在重点支出中,教育支出5.14亿元,同比增长3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亿元,同比下降8.2%;农林水支出3.53亿元,同比增长19.2%;卫生健康支出1.19亿元,同比增长37.9%。
   3、向上争资情况:2023年1-9月我县积极发挥债券资金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共争取债券资金15.7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11.6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6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9.97亿元),大力支持了我县公益性项目建设,促进了我县经济的发展。
   (二)强化财政职能,着力发挥调控作用
   1、细化预算管理。深入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加强预算控制,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
   2、算好支出“账本”。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能压尽压、应减尽减、可省尽省,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低效无效支出、超标准支出等。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
   3、推进预算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按质按量完成预算公开工作。根据公开时间的及时性、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细化程度上新的要求,经县人大会批准后,政府收支预决算及部门收支预决算,统一在政府网站设制的专栏进行公开。2023年,全县除涉密单位以外所有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全部及时公开到位,公开率均达100%,并长期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4、加强动态监控。及时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所需数据,推动人大对预算执行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监控,并根据系统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三)用活用好政策,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落实租金减免。对直接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新签订空置国有房屋租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免除3个月租金。截至9月底,县属国有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减免到位16户,合计减免金额2.33万元。
   优化金融服务。一是截至目前财园信贷通共为企业放款68笔,放款2.82亿元;二是开设财政惠农信贷通风险补偿金帐户,截至目前财政惠农信贷通已发放贷款4843.6万元,完成率75.7%。
   (四)保障民生重点,逐步健全社会保障
   1、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023年1-9月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943万元,支出11576万元,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717万元,支出3795万元。2023年起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水平增加60元,达到885元;农村低保人均月保障水平增加60元,达到660元;城镇特困人员、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月增70元,达到1150元;农村特困自理人员月供养标准增加80元,达到860元。做好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对全县190名农村离任“两老”分别按420元/人月、440元/人月、460元/人月调整标准发放上半年生活补助48.42万元。
   2、困难群众补助全面落实。开展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对完全自理特困对象发放每人每月100元护理补贴,特困失能对象发放每人每月1380元护理补贴,特困半失能对象发放每人每月350元护理补贴;统一城乡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孤儿基本保障生活水平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820元、1360元。截止目前,已对我县8449人困难群体发放各类补贴共计3315.03万元;80岁以上老人3959人发放高龄补贴302万元;优抚对象及老年士兵902人发放生活补助813.38万元,有力保障了各类群众的基本生活。
   3、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有力。一是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严格按省定标准足额安排预算。2023年1-9月共拨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906.8万元、学前教育公用经费258.96万元、普通高中公用经费410.5万元。二是加大校建投入。投资1200用于万元蒲塘小学新建综合楼项目、投资3000万元用于一中新建综合楼项目、投资1342万元用于县职业中专学生宿舍楼项目、投资650万元用于碧桂园幼儿园改造项目。投资1.5亿元的第五小学新建项目工程和投资1.2亿元的三中扩建项目正在建设中。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2023年1-9月,全县有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3830人,通过“一卡通”发放贫困学生生活补助122.76万元;落实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学杂费,2023年1-9月核定中职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人数222人,共发放国家助学金22.2万元,享受免学费人数1216人,共免学费51.68万元;2023年1-9月核定普通高中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人数1510人,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51万元,享受免学费人数547人,共免学费17.63万元;核定贫困家庭高考入学政府资助学生68人,共发放高考入学政府资助34万元。
   4、有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一是继续推进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2023年共安排县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及15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拨付免开放资金118.5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二是有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2023年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4.1万元,目前已拨付项目资金109.35万元,大力支持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
   5、惠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按程序办事、依法理财,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杜绝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问题的发生。及时进行验收,截至目前已拨付耕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助近1816万元。
   (五)拓展脱贫成果,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1、加大支农资金助力乡村发展。2023年农业农村支出7029万元,林业支出2662万元,水利支出4732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570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730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3033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051万元。
   2、运用政府采购助力乡村振兴。继续督促各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2023年“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预留份额为88.37万元,截至目前完结交易金额67.8万元。
   (六)推动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1、大力加强污染防治。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截止10月份共拨付污染防治资金3001万元,其中空气污染防治资金185万元,全面提升了我县大气污染管控的综合能力,拨付污水治理专项资金2816万元,用于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有效提高了我县污水处理能力,促进我县环境治理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2、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为切实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功能与品质,改善老旧小区居民人居环境,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文件精神,县把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民生实事工程,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2023年全县启动了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改造,共计7个老旧片区,涉及户数5200户,预计总投资1.8亿元。
   (七)强化风控管理,债务风险有效防范
   1、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借和融资行为,认真落实《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债务率等风险评定指标,对债务风险和财政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开前门、堵后门”,逐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2、妥善化解隐性债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严控制新上项目,妥善处置在建项目,腾出财力优先保障偿还政府债务。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同时,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积极督促国有企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努力提升造血能力,积极妥善化解隐性债务。
   3、加强债券资金管理。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强化项目单位主体责任,着力分析债券资金未使用完成的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方案,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债券资金早投入、早见效。
   (八)加强财政监督,财政监管规范有序
   1、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开展“三公”经费专
   项检查“回头看”工作,要求各单位规范“三公”经费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支出报销审核,健全支出手续。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控制一般性支出。二是开展开展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及重点复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指导,建立健全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财会监督工作。三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管理和规范实施,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及复查工作。
   2、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平台监控直达资金分配和使用,实现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真正体现直达效应,监控平台显示2023年直达资金(含参照直达)总预算金额37438.37万元,支出金额26170.19万元,支付进度69.9%。
3、做好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工作。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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