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企业达产提效进一步拓宽财源税源的八条措施

促进企业达产提效进一步拓宽财源税源的八条措施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影响,促进企业达产提效,进一步拓宽财源税源,确保圆满实现全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励存量企业扩产增税
    1.凡在市城区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满一年的工商业实体企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和已享受地方税费扶持政策的企业、平台公司不纳入,下同),本年度缴纳不含欠税的地方税收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且增幅超过5%的,按增幅分段累进给予奖励。增幅5-10%(不含5%)的部分按其地方实得净增部分20%给予奖励;增幅10-20%(不含10%)的部分按其地方实得净增部分25%给予奖励;增幅20%以上(不含20%)的部分按其地方实得净增部分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获奖企业可依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予以奖励,其中法人代表奖励金额不超过3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等〕
    二、引进增量企业积极纳税
    2.通过普惠制或“一事一议”的方式,采取税收、金融、人才、住房支持等形式,吸引矿产品贸易企业、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人力资源共享经济平台将总部设在市城区,按其在本地缴纳税收地方实得部分不超过90%的比例予以奖励,具体扶持奖励政策由相关责任单位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等〕
    3.对2020年新引进的工商业实体企业,当年缴纳地方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按其地方实得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按其地方实得部分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已出台新引进企业奖励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等〕
    三、支持重点领域挖潜补税
    4.对重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奖励。对纳入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名单的项目,完成年内投资额且年内缴纳地方税收500万元以上的,按其地方实得的5%给予施工企业(在市城区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企业)奖励。〔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委财经办)、市税务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等〕
    5.鼓励兴建人才住房。对企业闲置用地、行政事业单位已摘牌土地、平台公司已摘牌持有土地,鼓励通过办理调规手续专门用于建设人才住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郴州经开区管委会、郴投集团、郴产投集团、百福投资公司、福城高新公司、新天投资公司等〕
    四、实现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6.加大推进批而未供土地的供应力度,支持平台公司参与相关土地的竞价和摘牌。完善市级与区级及园区土地出让收入结算机制。市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北湖区、苏仙区收储土地且出让用途为商业和商业住宅用地的,按土地出让价款的50%拨付区级。市城市规划建设区内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及北湖区湘南国际物流园收储土地且出让用途为商业和商业住宅用地的,按土地出让价款的70%拨付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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