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感悟
***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构建“三不腐”长效机制是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必然选择,是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面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在“两个责任”落实、制度执行、教育警示等方面尚存一定不足的现状,如何构建起国有企业“三不腐”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系统工程,浅谈路径思考。
一、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强调,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抓住典型、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不敢腐”的惩戒机制才能真正发挥效用。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厉惩治腐败。要加大惩治力度,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露头就打、绝不姑息,严肃问责、处理到位、不留遗患。特别是要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对企业改革、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重点项目建设、违规选人用人中发生的腐败问题,对领导人员及亲属围绕企业平台经商办企业方面的问题加大审查力度,形成持续威慑。只有坚决地、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行为,才能有效遏制腐败滋生。把握“四种形态”,突出执纪特色。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抓手,其根本目的是惩治腐败、正本清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国有企业要将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作为建立形成“不敢腐”惩戒机制的重点工作,立足于“早”、立足于“小”,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惩防并举,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狠抓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狠抓作风建设、加大“四风”问题惩治力度是构建形成“不敢腐”惩戒机制的破题之举。一要紧盯“关键少数”,通过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执纪监督、抓通报曝光等,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筑牢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篱笆”。二要高度关注“四风”新特点新表现,采取跟进措施,着力解决各类“隐形违纪”问题,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要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及时曝光违纪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三要把问责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隐瞒不报、查处不到位的单位,既要追究该单位党委的主体责任,又要追究其纪委的监督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二、持续扎紧制度笼子,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不能腐”防范机制的应有之义。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起防范机制的“明规则”。制度建设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大事,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必须从制度建设这个最根本、最基础的工作抓起,建立起企业经营管理“明规则”。要注重加强规章制度的顶层设计和流程再造,按照“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表单信息化”思路,建立起制度完善、程序科学、执行到位的制度管理体系。健全监督体系,编织起防范机制的“铁笼子”。***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其中,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轨道,用制度监督、规范、约束、制衡权力,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而不被滥用。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关键就是要抓好制度的执行,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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